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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港股通结算资金跨市场划拨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5  生效日期:2020-12-25

阅读量:136 次

中国结算发字〔2020〕242号

各结算参与人:

为提高结算参与人结算资金的跨市场划拨效率,我公司决定对跨市场资金划拨业务再次进行优化,实现同一结算参与人在沪、深两地港股通结算备付金账户之间的跨市场划拨资金实时到账,自2021年1月4日起实施。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算参与人从其上海的港股通结算备付金账户向其深圳的港股通结算备付金账户划拨资金

结算参与人需先通过PROP综合业务终端或者公司网站网上业务平台(参与人业务/资金账户管理/指定收款账户维护)在线申报,发起新增跨市场资金互划申报。维护的业务要素信息如下:

1、业务选项:跨市场资金互划

2、资金互划市场:深圳

3、指定资金账户账号:结算参与人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港股通结算备付金账号

4、指定账户性质:自营/经纪,托管业务参照经纪业务填写,港股通资金跨市场划拨仅可用于相同自营或客户属性港股通结算备付金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

完成申请后,结算参与机构可直接通过PROP综合业务终端提交跨市场资金划拨指令,将港股通结算备付金从上海分公司划往其在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港股通结算备付金账户,并可在完成跨市场划拨后立即查询到账结果。

相关系统设置及业务操作说明见《结算在线业务操作手册》(路径: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操作手册/上海市场)。

二、结算参与人从其深圳的港股通结算备付金账户向其上海的港股通结算备付金账户划拨资金

结算参与人需先通过结算参与人管理平台向深圳分公司申请新增港股通业务的跨市场划拨指定收款账户。结算参与人在D-COM终端维护相关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具体业务信息要素如下:

1、在“资金划拨”-“设置”-“指定收款账户设置”中,设置上海备付金账户:

开户名称:结算参与人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的港股通结算备付金账户名称

账户号码:结算参与人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港股通结算备付金账号(18位)+二位账户性质,其中账户性质为客户的,填写KH,账户性质为自营的,填写ZY,托管业务参照经纪业务填写

账户类型:跨市场上海账户

2、在“资金划拨”-“设置”-“资金划拨关系设置”中,设置深圳港股通结算备付金划往上海港股通备付金的资金划拨关系

3、在“用户管理”-“资金账户操作权限管理”中,对需要操作资金划拨的用户进行授权

完成申请后,结算参与机构可直接通过D-COM综合业务终端提交跨市场资金划拨指令,将港股通结算备付金从深圳分公司划往其在上海分公司开立的港股通结算备付金账户,并可在完成跨市场划拨后立即查询到账结果。

相关系统设置及业务操作说明业务操作说明见《D-COM终端用户手册》(路径: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操作手册/深圳市场)。

三、其他事项

结算参与人在上海以及深圳均完成业务开通后,方可开展资金划拨。请各结算参与人妥善安排资金划拨,确保证券资金结算业务安全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