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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粤财税揭公告〔2020〕1号)

发布日期:2021-11-11  生效日期:2021-11-11

阅读量:96 次

粤财税揭公告〔2020〕1号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受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托,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2020年揭阳市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群众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20年揭阳市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群众团体名单

揭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2020年6月10日

附件:

2020年揭阳市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群众团体名单

一、2020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群众团体名单

1.揭阳市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