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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撤销《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2  生效日期:2021-11-12

阅读量:214 次

吉注协〔2021〕48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根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规范价格收费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要求,经会长办公会研究,现撤销《关于印发<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注协〔2021〕46号)。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