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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档案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电子会计凭证归档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4  生效日期:2021-09-24

阅读量:89 次

为规范电子会计凭证归档,省档案局、省财政厅联合起草了《浙江省电子会计凭证归档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10月12日前以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省档案局联系人:翁梅;联系电话:0571-85118298;传真:0571-85118865;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丰潭路409号;电子邮箱:wm@zjda.gov.cn。

省财政厅联系人:李俊彦:联系电话(传真):0571-87055751;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7号;电子邮箱:ouc_ljy2015@163.com

浙江省档案局

浙江省财政厅

2021年9月24日 

相关附件:

《浙江省电子会计凭证归档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pdf   

《浙江省电子会计凭证归档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