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预交所得税故意少交,有案例补滞纳金、罚款吗
2、诉讼中可以引用总局函、公告为依据吗,如果存在与上位法差异争议
3、老师,如果一个涉税诉讼因程序不当税务败诉,其后税务还可以再次发起同样检查吗
4、老师,滞纳金可以超过本金吗
5、63条与64条如何区分
6、总机构分配给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分公司未缴,风险在哪
总分机构补税多自己悄悄补一个地了,稽查管吗
7、吴老师,评估让企业补税有不同意见如何办
1、如果预交所得税故意少交,有案例补滞纳金、罚款吗
2、诉讼中可以引用总局函、公告为依据吗,如果存在与上位法差异争议
3、老师,如果一个涉税诉讼因程序不当税务败诉,其后税务还可以再次发起同样检查吗
4、老师,滞纳金可以超过本金吗
5、63条与64条如何区分
6、总机构分配给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分公司未缴,风险在哪
总分机构补税多自己悄悄补一个地了,稽查管吗
7、吴老师,评估让企业补税有不同意见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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