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企业税收评论】深入了解预约定价,看这篇文章就够了!(附详细案例与税局观点)

深入了解预约定价,看这篇文章就够了!(附详细案例与税局观点)

2017-06-05 陈文裕 大企业税收评论

【《大企业税收评论》精选】延续12年,5次“签约”——随着2017年~2019年预约定价安排协议的签署,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与漳州国税机关在预约定价安排方面五度“牵手”。

什么是预约定价?为什么灿坤要延续12年申请签订预约定价?预约定价对跨国公司有哪些影响?如何签订预约定价安排?让我们经由灿坤的预约定价故事一一道来。

A 12年的坚守:“你好我也好”

“这次公司冲刺的目标是双边预约定价,程序方面比之前签订单边预约定价要繁杂一些,毕竟涉及中国和印度尼西亚两个国家的主管税务当局。”提及预约定价安排进展情况,日前,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灿坤”)会计部经理陈明玲表示,公司拥有签订、续签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的成功经验,对谈签双边税收预约定价安排的前景充满信心。

漳州灿坤是设立在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的一家大型小家电生产企业,隶属于台湾跨国公司灿坤集团。2014年,漳州灿坤通过香港的关联企业,在印度尼西亚设立全资子公司灿星网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尼灿星”),投资总额2392万美元,主要从事小家电制造。2017年2月27日,漳州灿坤为降低双重征税风险,向漳州台商投资区国税局(以下简称“台商区国税局”)提交了双边预约定价安排预备会谈申请,希望通过预约定价安排,规范与印尼灿星关联交易的定价,防范税企双方在业务交易真实性和交易价格合理性方面产生不必要的分歧,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业绩预期,并有效避免双重征税问题。

“预约定价是一种‘事前约定’,税企双方从一开始便明确了关联交易的税收问题,并进行跟踪,一旦发现风险问题,比较容易确认和解决,避免了盲目繁多的税务审计工作。既有利于税务机关提高征管效率,减少税务检查次数,又不影响纳税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避免由于特别纳税调整带来的涉税风险,从而降低征纳双方的成本。”福建省国税局国际税收管理处处长吴桀云说。

吴桀云介绍,关联企业之间少不了有业务往来,构成关联交易。出于避税或节税的考虑,企业往往在关联交易中采用非市场化的价格,实现转移利润、减轻税负,这就是转让定价。企业如果不按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定价,税务机关有权依法调整其应纳税额。如果企业怕在调整中“吃亏”,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预先约定关联交易所适用的转让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以解决和确定在未来年度关联交易所涉及的税收问题,也就是签订预约定价安排。

“这场‘你好我也好’的‘约会’,我们已经坚守了12年。”陈明玲说。

第一次牵手

2005年12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牵头,上海市国税局、厦门市国税局、漳州市国税局三地税务机关,分别与灿坤集团四家关联企业签订了预约定价安排。这是我国首例以联合签署形式签订的单边税收预约定价安排,也是漳州灿坤与漳州国税机关在预约定价安排方面的第一次“牵手”。

预约定价成为税企双方的共识。此后每隔3年,税企双方在自愿、平等、守信的原则下准时“赴约”。

“五度”牵手

12年来,漳州灿坤先后5次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续签协议的申请,成功谈签单边税收预约定价安排,涉及4个国家和地区的关联交易;截至2015年度,涵盖关联交易金额共计3.37亿元。其中,第5次“签约”在2016年12月27日,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预约定价安排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4号,以下简称“64号公告”)生效、单边预约定价权限下放新政落地之后,漳州灿坤与台商区国税局经过反复协调、磋商,最终达成共识,如期“签约”,明确了2017年~2019年漳州灿坤与关联企业之间的货物劳务往来、无形资产等关联交易的转让定价方法、计算依据和关键假设等内容。

据介绍,实行预约定价之前,通常做法是转让定价调查,由税务机关对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进行调查确认,并就企业涉及转移利润的行为进行事后调整。这种做法能有效打击避税行为,维护国家权益,但事后调整往往会因税企观点不同而激化矛盾,增加不确定性。

“在传统的转让定价调整方法中,征纳双方在各种可比性指标的选择和确定等方面往往难以达成共识,容易出现意见分歧。实行预约定价,征纳双方都受益。”漳州市国税局国际税收管理科科长甘春建表示,由于对转让定价方法事先予以明确,对征纳双方皆具有约束力,从而有利于消除征纳双方的争议,降低了税务机关对转让定价调整的不确定性风险,既保证经营的稳定性,又保证国家税款不被侵蚀。

B谈签过程:并非“一蹴而就”

“漳州灿坤提交的预约定价安排预备会谈申请,目前还在双边预约定价安排谈签第一阶段的前期,接下来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吴桀云说,“双边预约定价安排,程序相对复杂,要经历预备会谈、提交谈签意向、分析评估、两国安排协商等阶段,企业前期准备要更加周密细致。”

1预备会谈

按照64号公告规定的谈签程序,漳州灿坤向国家税务总局和主管税务机关台商区国税局提交《预约定价安排预备会谈申请书》,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组织与企业开展预备会谈。

预备会谈期间,漳州灿坤应就12个方面内容作出简要说明:

预约定价安排的适用年度;

涉及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以及各关联方功能和风险的说明,包括功能和风险划分所依据的机构、人员、费用、资产等;

企业及其所属企业集团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架构;

企业最近3个~5个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同期资料等;

市场情况的说明,包括行业发展趋势和竞争环境等;

是否存在成本节约、市场溢价等地域特殊优势;

预约定价安排是否追溯适用以前年度;

向印度尼西亚税务主管当局提出双边预约定价安排申请的情况;

预约定价安排涉及的关联方最近3个~5个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

是否涉及国际重复征税及其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提交签谈意向

如果税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台商区国税局将向漳州灿坤送达同意其提交谈签意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企业收到通知书,标志着预备会谈阶段结束,进入第二个阶段,向税务机关提出谈签意向。

吴桀云介绍,在谈签意向阶段,漳州灿坤需向国家税务总局和台商区国税局提交意向书及申请草案。双边预约定价安排申请草案除了载明以上12个方面内容,还包括以下5个方面内容:

预约定价安排使用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以及支持这一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的功能风险分析、可比性分析和假设条件等;

价值链或者供应链分析,以及对成本节约、市场溢价等地域特殊优势的考虑;

预约定价安排适用期间的年度经营规模、经营效益预测以及经营规划等;

对预约定价安排有影响的境内外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企业关于不存在税务机关可以拒绝企业提交谈签意向情形的说明。

3分析评估

漳州灿坤提交谈签意向后,税务机关从功能和风险状况、可比交易信息、关联交易数据、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价值链分析和贡献分析、交易价格或者利润水平、假设条件等方面,分析预约定价安排申请草案内容,评估其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根据分析评估的具体情况,要求企业补充提供有关资料。

在分析评估阶段,税务机关可以与企业就预约定价安排申请草案进行讨论、功能和风险实地访谈。如果税务机关认为预约定价安排申请草案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企业应当与税务机关协商,并进行调整;如果税务机关认为预约定价安排申请草案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台商区国税局将向漳州灿坤送达同意其提交正式申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企业收到通知后,向税务机关提交《预约定价安排正式申请书》,并附送预约定价安排正式申请报告。

4两国安排协商

接下来,在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形成协商方案,国家税务总局与印度尼西亚税务主管当局开展双边预约定价安排协商。已经签订税收协定的两个国家税务主管当局经过若干次磋商,求同存异,同意双方关联企业据以核算该关联交易的应纳税所得额或者确定合理的营业利润区间,解决两国税务机关对跨国交易利润分配的分歧和重复征税,保护跨国公司的合法利益,通常需要2年时间。如果协商达成一致,拟定双边预约定价安排文本,双方税务主管当局授权的代表签署双边预约定价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将预约定价安排转发台商区国税局,由台商区国税局向企业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附送预约定价安排,并做好监控执行工作。

“到这里,双边预约定价安排谈签工作才算完成。”吴桀云说。

整个谈签流程中,企业与税务机关是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进行平等协商,如果达不成共识,税企双方都可中止谈签。谈而未果,是双方都不愿意的。吴桀云认为,企业只有在正式书面申请质量上下足功夫,提出的方案具有合理性,最好要遵循市场性原则和可比性原则,使定价与非关联企业相近似,以使其申请能够通过税务机关的审核与评估,才能有效提高预约定价安排谈签成功率。

当然,预约定价安排谈签并非一劳永逸。预约定价安排签订之后,税务机关也要监控执行。比如,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期间,企业是否完整保存与预约定价安排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包括账簿和有关记录等,不得丢失、销毁和转移。纳税年度终了后6个月内,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情况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年度报告,同时将电子版年度报告报送国家税务总局等。

C:双边预约定价:规避双重征税更有效

 “预约定价如同一道‘护身符’,‘走出去’企业‘随身携带’,既可规避自身的税收风险,又能自觉维护国家的税收利益。”陈明玲说。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公司资金、技术、人才和信息等生产资料在全球范围内流动。“引进来”和“走出去”企业在全球范围的利润分配,越来越受到各国税务当局的关注,并引发各国税务当局对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税务调整。如果企业与境外子公司存在较多的关联交易,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提起双边预约定价申请,通过两国税务当局的谈判形成双边预约定价安排,避免被两国税务机关转让定价调查的风险。

漳州灿坤与印尼灿星或其他公司关联交易的转让定价,一般都是灿坤集团全球性的安排,往往受到双边甚至多边税收协定的制约。如果受到某国税务当局的审查,影响的就不仅是处于该国公司的经营。根据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最低标准的要求,2016年4月1日以后签署的单边预约定价安排,中国承诺将其纳入强制自发情报交换框架,定期与相关国家(地区)进行信息交换。这样一来,如果能够通过签订双边、多边的税收预约定价安排,而且定价适用的期限能达到3年~5年,就可以使漳州灿坤的生产经营少了很多不确定性。

陈明玲进一步分析了双边预约定价对跨国公司的影响:签订预约定价安排后,如果双方都能够遵守预约定价的所有条款,税务机关不将企业作为特别纳税调整的调查对象,企业可以省却很多麻烦,转让定价就有了更大的稳定性。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已有一些“走出去”企业因为涉嫌关联交易,遭到所在国家税务当局的调查和处罚,涉案金额巨大,少则几百万元,多则上亿元。“让人感到遗憾的是,目前还没有一家被调查企业申请提起税收双边磋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更没有一家企业申请双边预约定价安排。”吴桀云表示。

“走出去”企业遭遇调查后,企业不仅要补缴税款,而且在长期调查中,不得不向税务机关提供大量资料,既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又损害了企业声誉。如果有更多的“走出去”企业像漳州灿坤一样未雨绸缪,积极申请税收双边磋商,可以较好地解决已经发生的税收调查问题,有效规避未来经营中可能被税务机关调查处罚的风险。鉴于预约定价安排有最长可达10年的追溯适用规定,它还可以帮助企业一并解决多年潜在的转让定价问题,避免今后可能的特别纳税调整风险。

“双边税收预约定价安排,是税务机关服务对外开放大局、服务跨境纳税人的重要举措之一,能为‘走出去’企业在国外经营提供税收确定性。”吴桀云说,“‘走出去’企业在境外经营过程中,如果被当地税务机关转让定价调查调整,或是遭受不公正待遇,产生了重复征税问题,应及时按规定向我国税务机关提出启动转让定价对应调整的双边磋商申请,由两国税务主管当局进行磋商谈判,争取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走出去’企业申请双边预约定价安排,表明企业具有合规经营和依法纳税的意愿,税务机关乐于向企业提供这一服务。”甘春建表示,预约定价的商谈,是一个业务性和技术性都十分复杂的过程,不少国家对企业申请预约定价安排实行收费制度,而我国则把签订预约定价安排作为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为税企双方提供确定性的一项重要工作来看待,不向申请预约定价安排的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漳州市国税局国际税收管理科科长甘春建介绍,64号公告畅通预约定价绿色通道,明确了税务机关可以优先受理企业申请的8种情形,“走出去”企业如有意向,应及时把握时机、提高谈签效率。

D先行一小步:期待释放“蝴蝶效应”

预约定价,给税务机关、纳税人都带来了好处。然而,来自福建省国税局的调查资料显示,804家“走出去”企业(不包括厦门市)中,仅有三成企业享受到税收协定待遇,大多数“走出去”企业对如何利用双边税收预约定价安排普遍感到迷茫,只有漳州灿坤一家与税务机关签订了单边预约定价安排。为何在闽跨国企业申请的积极性和成功率不高呢?

台商区国税局局长何连辉表示,64号公告整合调整了预约定价流程,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税企双方的谈签效率和签署成功率,但是企业从提交申请、预备会谈开始,需要经过漫长的谈签意向、分析评估、正式申请、协商签署等环环相扣的程序,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降低了企业申请签约的积极性。

“与其花费大量的资源申请预约定价安排,不如聘请知名专业团队进行税收筹划,节税的风险成本更划算。”曾被税务机关特别纳税调整的某跨国企业财务主管认为,只要企业的税收筹划不是“太过分”,并非所有转让定价行为都会被税务机关“盯上”。

“盲目相信所谓的税收筹划专家能够帮助化解转让定价风险,持观望态度,怀侥幸心理,是企业不积极申请预约定价安排的一大因素。”甘春建说。

调查发现,税务机关在裁定哪些信息或事实相关联时,往往要求企业提供更多资料,有的申请企业不是打“退堂鼓”,便在信息资料提供上顾虑重重,担心商业机密不慎泄露、影响长远发展规划和市场竞争力。预约定价安排保密性的问题,是制约预约定价安排谈签的另一个原因。

“这样的担忧完全没有必要,我国的预约定价安排制度对此有严格的保密规定。”吴桀云说,64号公告规定,税企双方在预约定价安排谈签过程中取得的所有信息资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依法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供信息的情况外,未经纳税人同意,税务机关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预约定价安排相关信息。即使不能达成预约定价安排,税务机关在协商过程中所取得的有关企业的提议、推理、观念和判断等非事实性信息,不得用于对该预约定价安排涉及关联交易的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另外,BEPS第5项行动计划最低标准要求BEPS参与国严格遵守信息交换的有关保密规定,并接受G20和OECD的审议和监督。

“降低谈签成本,提高谈签成功率,企业申请预约定价安排的质量至关重要。”吴桀云表示,谈签成本高与预约定价安排的复杂性直接相关,因为预约定价安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是对企业未来年度经济发展的预测,必须建立在科学、严谨的经济分析基础上,容不得丝毫马虎。而企业申请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税务机关的受理意愿和谈签进程。64号公告对预约定价安排的审核质量,既有实质判定上的要求,又有操作程序上的要求。

“作为税务机关,我们希望稳步推进预约定价安排,也就特别注重提高预约定价安排的审核质量,对预约定价安排申请的前期审核工作比较重视。企业在申请的安排中拟采用的转让定价原则、计算方法和设定的利润率应尽量合理,要充分考虑税企双方的利益。企业应该主动配合或积极协助税务机关,寻找税企共赢的平衡点。”吴桀云说。

“中小企业谈签相对简单,却够不着‘门槛’;大型跨国公司复杂的事实、棘手的法律和经济以及会计问题,难啃。缺乏专业队伍、综合素质跟不上变化,是目前制约基层预约定价谈签效率提升的一大瓶颈。”何连辉建议,强化特别纳税调查专家型人才培养,探索构建人才梯队长效激励机制,为预约定价谈签人才库储备力量。

吴桀云对在闽跨国公司申请预约定价安排的前景表示乐观:“表面上看,漳州灿坤提起签订双边预约定价申请,如同扔进转让定价‘湖面’的一枚石子,掀不起太大的波澜。但观察问题、分析趋势,要有长远发展的眼光。漳州灿坤先行一小步,虽然在近阶段对整个转让定价交易避税的影响并不大,多数跨国公司依然处于观望状态。但是,从国际市场关联交易业务的趋势来看,在世界各国监管企业关联交易日趋严格、避税与反避税博弈日益白热化的当下,任何一个细微的变化,综合各方因素,都可能放大为‘蝴蝶效应’,进而引发预约定价安排的变局。”

事实胜于雄辩。来自福建省国税局的数据显示,继漳州灿坤申请签订双边税收预约定价安排之后,目前已有来自福州、泉州等地市的12家跨国公司,陆续向该局咨询预约定价谈签相关细节,寻求规避双重征税有效途径,漳州市也有2家企业表示了预约定价谈签意向。

来源:《中国税务报》

原标题:《灿坤:我和预约定价有个“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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