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江苏地税、总局12366】合伙企业各合伙人的出资额,无需缴纳资金帐簿印花税

合伙企业各合伙人的出资额,无需缴纳资金帐簿印花税

1.【江苏地税】问:合伙企业各合伙人的出资额,是否要缴纳资金帐簿印花税?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处答: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出资额,在工商登记时不作为注册资本,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在“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因此,对合伙人的出资额无需缴纳资金帐簿印花税。

2.【总局12366纳税咨询】(注:根据图片整理文字,图片附文后链接)

提问内容:总局老师好,麻烦咨询一下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是否应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应该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余额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而合伙制企业没有注册总资本,其出资额与公司的实收资本本质不同,这种情况是否需要按营业账簿缴纳印花税,谢谢! 2018/01/11

12366总局呼叫中心答复:您好,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 2018/01/12

附:【国家税务总局12366】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额征不征印花税,有点底了!感谢这位同仁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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