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税务】12366每周咨询热点(20230313-20230317)2023.3.21

12366每周咨询热点(20230313-20230317)

发布时间:2023-03-21 17:40: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1.问: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比例是多少?申请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二、税务机关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手续费,应当填开退还书;扣缴义务人凭退还书,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退库手续。

三、税款手续费按年据实清算。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各级税务机关应严格审核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情况,并以此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的依据。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在年度内扣缴义务终止或代征关系终止的,应在终止后3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提交手续费申请资料,由税务机关办理手续费清算。

2.问:哪些纳税人需要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答: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3.问:网上完成经营所得个税申报后,税款缴纳方式有哪些?

答: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者WEB端完成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后,可以通过个人三方协议扣缴税款、银行端查询缴税、银联缴税、扫码缴税(包括支付宝扫码,微信扫码,云闪付)四种方式办理税款缴纳。

4.问: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申报经营所得时是否包含合伙企业当年的留存利润?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具体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5.问: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办理渠道有哪些?

答:《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可由被投资单位的负责人或办税人员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代办申报;也可由纳税人本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由纳税人本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申报。

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代办汇算清缴路径:被投资单位的负责人或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当单位类型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时,进入系统后上方会显示生产经营申报通道。点击【生产经营】模块,则进入“生产经营”申报模块,点击左侧的【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填写申报数据保存后,可进行申报表报送。若需补交税款,从左侧【税款缴纳】模块进行缴款。

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代办汇算清缴路径:被投资单位具有办税权限的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首页上方的【单位办税】按钮即可进入操作界面(已实名注册的单位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可直接登录操作,单位法人或财务负责人以外的办税人员,需完成实名注册且被授予办税权限后才能进行登录操作)。点击左侧【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据实填写申报表数据,点击【申报】,若需补交税款,点击左侧【税款缴纳】勾选需要缴纳税款的记录,点击【立即缴款】-【确认缴税】。

三、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办理汇算清缴路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B表)】,选择申报年度,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收入成本信息、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其他税前减免事项等确认申报信息,若需补交税款,点击缴款即可。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发现有误可进行更正/作废申报。

四、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路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C表)】,进入经营所得汇总纳税申报界面,选择申报年度,确认申报信息,系统根据历史申报数据,自动归集需要调增的数据,纳税人可修改报表的“应调整的其他费用”,如需调整“可减免税额”,须填报附表信息。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缴款或查看申报记录。(注意: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前,需先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和《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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