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免增值税盲区规避 | 大力税手 | 法税服务平台


- 小微企业免增值税盲区规避 -

已为 999+ 人次提供温馨服务

输入数据

%

输出结果

注1:月收入10万元或季30万元为免征增值税,这儿为不含税收入额,但是超过之后就全额征税,因此在10万元或30万元以上有一段盲区,多收入可能造成净收入反而低的结果。
注2:说明: 小规模每月不含税收入<=100000元时,免征增值税。每季度不含税收入<=300000元时,免征增值税。如果超过,则全额包括在内均需计缴增值税。
依据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依据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仅供测算讨论之用,使用责任自负。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