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货币基金分红的问题讨论

原创 2017-04-17 骏哥 中国财税浪子

V5资本税务群问题讨论:

目前有不少企业通过购买货币市场基金(简称货币基金)形式进行投资,货币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每日分配、按日支付”形式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货币基金会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登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登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也就是红利转基金份额的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当日收益支付时,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则增加投资人基金份额;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不变;货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净收益小于零,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不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待其后累计净收益大于零时,即增加投资人基金份额。

这部分转为基金份额的分红收益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呢?如果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是在什么时点确认收益呢?对此大家议论纷纷。

【中国财税浪子王骏】我们倾向于在收益分配环节确认投资方的收益。如果确认货币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按照财税〔2008〕1号文规定,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