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非美国税收居民企业,就其取得的来源于美国但与其在美国的经营活动无实际联系的收入,需按收入全额的 30%的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采用由款项支付方在支付时代扣代缴的预提税形式。30%的预提所得税税率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通过适用非税收居民企业所在国与美国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下的相关条款而有所降低。

对于非居民取得来源于美国的资本利得,只要不被认定为与该非居民企业在美国的经营活动有实际联系,则一般可以免缴预提税。除非适用非居民企业处置美国不动产权益取得的资本利得,根据“外国人投资不动产税收法案”(Foreign Investment in Real Property TaxAct)需要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的情况。

表2.1 美国居民企业支付下列款项时需要缴纳预提税适用税率:


股息

利息

特许权使用费及特定租金

美国税收居民企业

0%

0%

0%

非税收居民企业不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30%

30%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