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产融(600705.SH)于2021年7月17日发布公告,披露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租赁融资渠道主要为借贷资金,为隔离风险,同时降低融资成本、便于税务筹划,中航租赁在境内外注册成立了多家全资SPV公司(SPV公司可涉及多层持股层级)从事单机、单船、其他的租赁业务(即租赁项目公司),中航租赁以SPV公司为主体开展租赁业务时,需对SPV公司对外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系基于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SPV公司获得低成本融资、降低税负和控制风险。故,公司拟授权中航租赁2021年度内为其全资控股的在境内外注册的单机、单船、其他特殊项目公司(“SPV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6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航产融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授权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序号

担保事项

1

截至2021年7月16日,中航产融为中航资本国际的境外全资子公司Blue Bright Limited发行境外债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亿美元。

2

截至2021年7月16日,中航产融为中航产投、中航航空产投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70,000万元。

3

截止2021年7月16日,中航租赁对下属特殊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206,631.51万元。

4

截至2021年7月16日,公司对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中航资本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377,393.80万元。

5

截至2021年7月16日,中航产融为中航证券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40,000万元。

6

截至2021年7月16日,中航产融对该专项计划提供流动性支持及差额补足的余额为296,700万元。

资料来源:公告、大力税手整理

《中航产融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21年度对所属特殊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7-17】详细披露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业务发展需要,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授权中航租赁2021年度内为其全资控股的在境内外注册的单机、单船、其他特殊项目公司(以下简称“SPV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6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租赁从事租赁业务,其融资渠道主要为借贷资金。为隔离风险,同时降低融资成本、便于税务筹划,中航租赁在境内外注册成立了多家全资SPV公司(SPV公司可涉及多层持股层级)从事单机、单船、其他的租赁业务(即租赁项目公司),中航租赁以SPV公司为主体开展租赁业务时,需要中航租赁对SPV公司对外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便于SPV公司建立畅通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21年度对所属特殊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租赁2021年度预计为其下属的境内外注册的SPV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60亿元的担保,系中航租赁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SPV公司实质由中航租赁实际控制,中航租赁为其提供担保能够保障公司利益,风险可控。综上,我们认为中航租赁为其下属SPV公司提供担保,其目的是满足中航租赁的租赁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SPV公司获得低成本融资、降低税负和控制风险。该事项符合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成员单位不存在逾期担保或处于诉讼状态的担保事项,也不存在因提供担保而导致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发生损失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航产融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授权控股

子公司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1、2020年2月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境外SPV公司发行境外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公司拓展融资渠道,降低其融资成本,同意公司为中航资本国际的境外全资子公司BlueBrightLimited拟发行的不超过7亿美元等值的境外债券提供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1年7月16日,中航产融为中航资本国际发行境外债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亿美元。

2、2019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航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其获得低成本融资,公司拟向中航产投、中航航空产投提供担保,2019年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上述担保额度在实际发生完成前持续有效)。截至2021年7月16日,中航产融为中航产投、中航航空产投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70,000万元。

3、2017年4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对下属特殊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租赁业务发展需要,同意授权中航租赁2017年度内为其全资控股的在境内外注册的单机、单船特殊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进一步满足中航租赁业务发展需要,2018年3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中航租赁对下属特殊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中航租赁2018年度内为其全资控股的在境内外注册的单机、单船特殊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9年4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19年度对下属特殊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中航租赁2019年度内为其下属的在境内外注册的单机、单船特殊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0年4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20年度对下属特殊目的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中航租赁2020年度内为其全资控股的在境内外注册的单机、单船特殊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1年7月16日,中航租赁对下属特殊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206,631.51万元。

4、2017年6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或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中航资本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和中航资本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的发展,公司或子公司向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中航资本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2017年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80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在实际发生完成前持续有效)。2019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或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中航资本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19年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00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在实际发生完成前持续有效)。截至2021年7月16日,公司对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中航资本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377,393.80万元。

5、2018年5月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航证券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有效降低债券融资发行成本,中航产融同意对中航证券发行不超过15亿元的次级债券以及不超过15亿元的公司债券事项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截至2021年7月16日,中航产融为中航证券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40,000万元

6、2018年5月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天资2018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流动性支持及差额补足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在专项计划循环期提供流动性支持,在摊还期提供差额补足。公司履行差额补足义务所支付的差额补足资金总额累计应不超过专项计划设立时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金金额的70%。该专项计划的资产服务机构为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公司此次提供流动性支持和差额补足构成实质性担保。截至2021年7月16日,中航产融对该专项计划提供流动性支持及差额补足的余额为296,700万元。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7月16日的对外担保、违规担保等情况。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