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得农机(A20678.SZ)于2021年6月17日发布公告,披露红筹架构拆除期间,发行人前身沃得有限之股东沃得香港和沃得创投于2018年5月作出股东会决议,决定沃得有限按照持股比例向其分红人民币22亿元,其中沃得香港的分红金额为2亿元,沃得创投的分红金额为20亿元,沃得香港就分配利润已在境内按照10%的税率缴纳了预提所得税。

大力税手注:发行人红筹搭建和存续期间,2013年4月由沃得国际设立沃得香港。

《8-2-1会计师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江苏沃得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06-17】详细披露如下:

C、历次分红的外汇管理

2018年5月,沃得有限股东沃得香港和沃得创投作出股东会决议,决定沃得有限按照持股比例向其分红人民币22亿元,其中沃得香港的分红金额为2亿元,沃得创投的分红金额为20亿元,向股东沃得香港分配的利润涉及资金跨境调动,已通过银行办理境外汇款及支付。因此,发行人在红筹架构存续期间分红并向境外股东支付利润符合外汇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综上,王伟耀未及时办理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事项,王伟耀已于2013年主动补办了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并纠正了违规行为,该等情形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造成实质性障碍。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红筹架构搭建、存续及拆除符合我国关于外汇管理、返程投资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涉及税收的合法合规情况

(1)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发行人红筹架构搭建、存续及拆除期间涉及当时有效的税收规定如下:

blob.png

(2)合法合规情况

A、发行人红筹架构搭建、存续期间涉及的税收情况具体如下:

blob.png

发行人红筹架构搭建完成后的股权架构如下:

blob.png

B、发行人红筹架构拆除期间涉及的税收情况具体如下:

blob.png

综上,发行人红筹架构搭建、存续及拆除符合我国关于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