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凯新材(A20655.SZ)于2021年6月9日发布招股书,披露2017-2019年,发行人存在通过曹珠静、王合妹、肖丽清、徐秀琴、周文娟等人的个人银行账户对外收付款项,通过代收废料收入,代付员工奖金、保安工资总计2418.44万元。公司称,通过个人卡发放员工薪酬系出于税务考量,不属于主观故意或恶意并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行为。已于2019年9月停止使用个人卡,个人卡业务已经还原至相关报表科目,补缴了涉及的相关税费,并已就管理层取得的薪酬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海宁市税务局出具的《证明》,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税收或发票管理法律法规(包括企业相关税费缴纳、代扣代缴个税及增值税发票等)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项目

2019年(万元)

2018年(万元)

2017年(万元)

累计发放薪酬(万元)

管理费用-职工薪酬

538.76

938.34

809.23

2418.44

销售费用-职工薪酬

-

34.10

98.01

资料来源:公告、大力税手整理

《1-1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20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06-09】详细披露如下:

(四)个人卡交易

1、基本情况

2018年及2019年,发行人存在通过曹珠静、王合妹、肖丽清、徐秀琴、周文娟等人的个人银行账户对外收付款项,包括代收废料收入,代付员工奖金,员工食堂福利、招待费、保安工资等情况。上述个人卡由发行人财务人员统一管理,同发行人账户一并进行内控管理,在使用过程中不存在公私混用的情形。

2018年及2019年,该等事项对主要损益类科目影响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2018

2017

其他业务收入

1,252.19

1,340.98

529.76

营业外收入

1.80

4.09

23.45

主营业务成本

-

100.23

247.37

其他业务成本

-

0.39

-

管理费用

540.33

973.02

939.65

其中:职工薪酬

538.76

938.34

809.23

业务招待费

-

-

53.90

办公费

1.57

34.69

76.51

销售费用

35.21

153.07

215.88

其中:职工薪酬

-

34.10

98.01

业务招待费

35.21

115.95

117.87

运输费

-

3.02

-

财务费用

-

-0.34

-0.02

2、形成原因

发行人通过个人卡代收的其他业务收入均为各期PTA废袋和PET废料销售收入,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办公费,销售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运输费。

发行人通过个人卡代收或代付废料收入、办公费、运输费,系由于交易对手方为个体工商户,出于交易便利性考量通过个人卡交易;发行人通过个人卡代付业务招待费系由于存在报销凭证缺失;发行人通过个人卡发放员工薪酬系出于税务考量;不属于主观故意或恶意并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行为。

3、整改措施

(1)注销个人卡:发行人已于2019年9月停止使用个人卡,清理了关联方资金占用,补缴了涉及的相关税费,并已就管理层取得的薪酬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宁市税务局出具的《证明》,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税收或发票管理法律法规(包括企业相关税费缴纳、代扣代缴个税及增值税发票等)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个人卡业务还原: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审计师全面梳理、复核该等事项涉及的相关账务,对相关报表科目进行调整。

(3)完善内控制度:发行人修订完善了《资金审批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废料管理制度》。发行人持续在内控流程上进行规范,在资金授权、批准、审验、责任追究等方面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并严格保证其有效执行,以杜绝个人卡的情况发生。

(4)加强资本市场守法合规培训:在发行人内部组织多次系统性的培训,加强资本市场规范运作知识的宣贯力度,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守法合规学习,明确责任。

(5)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已出具承诺:“报告期内,除上述个人卡外,无其他个人银行账户由万凯新材控制并用于万凯新材经营的情形。发行人未新增其他个人卡交易。不再出现利用体外账户与万凯新材开展与经营相关的交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