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2021年6月3日)

国新办于2021年6月3日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国务院办公厅职转办、国务院审改办协调局负责人,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局长,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负责人介绍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文字实录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局长、新闻发言人陈文俊]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相信大家也今天在网上看到这个《通知》的全文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通知》的有关精神,我们今天请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熊茂平先生,上海市常务副市长陈寅先生跟大家见面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一起出席今天吹风会的还有: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国务院审改办协调局负责人赵龙飞先生,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局长李明征先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负责人陈烨女士。下面我们先请熊茂平先生介绍情况。2021-06-0315:04:43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熊茂平]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政策例行吹风会,特别感谢各位新闻界朋友们亲临现场。借此机会,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有关工作的情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优化政务服务,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要大幅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行为,继续大力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昨天召开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上,李克强总理再次强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并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这项改革,实质上是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并以清单方式实施管理,方便市场主体清楚、明白地办理许可证,进入到相关领域经营。改革在便捷市场主体准入准营的同时,要求政府部门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上来。“证照分离”改革,既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延续和深化,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于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在当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下,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对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促进更多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稳住经济基本盘具有积极作用。2021-06-0315:10:00

[熊茂平]2015年以来,国务院选取116项和4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两批在上海浦东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逐步向全国复制推广,2019年实现事项全覆盖,梳理形成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全国18个自贸试验区开展改革试点,显著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去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调研评估的基础上,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强化问题导向,形成改革总体方案的报送稿。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王沪宁、韩正同志审批同意改革方案。4月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修改改革涉及的8部法律并在自贸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7部法律。目前,国务院已正式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向全国推开全覆盖改革并在自贸试验区加大改革力度作了新的部署。《通知》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下一步,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扎实实做好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的各项工作,确保实现改革目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让广大企业切实感受到改革红利。我先简单介绍这些,谢谢大家!2021-06-0315:10:55

[陈文俊]谢谢熊茂平先生,下面我们请陈寅先生介绍情况。2021-06-0315:11:49

[上海市常务副市长陈寅]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参加今天的例行吹风会。借此机会,向大家一直以来对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证照分离”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之一。上海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和指导下,分别于2015年12月、2018年2月,率先在浦东新区对第一批116项、第二批47项审批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相关改革举措先后在上海和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2019年12月起,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和临港新片区,对519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开展全覆盖改革试点;2020年8月起,将其中地方权限范围内的248项事项的改革举措在上海全域推广实施。在改革过程中,上海市始终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将“证照分离”改革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协同推进,不断攻坚克难、探索创新,坚持“放”和“管”同向发力。一方面,围绕审批更高效、准入更便捷持续发力,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对改革事项逐一细化制定操作办法、管理制度等,按照“进四扇门”(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要求持续推进改革。对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通过完善市场调节机制、建立现代市场体系、制订标准规范等措施,逐项重构取消审批以后的管理制度。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逐项制定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备案的条件、材料、程序、期限等,让企业明明白白地办事。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逐项制定告知承诺操作规程,确定相关内容,规范告知、承诺、发证等办理程序,明确后续监管要求。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逐项修订完善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精简审批条件和申请材料,优化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创新办理模式。2021-06-0315:16:20

[陈寅]另一方面,围绕事中事后监管更科学、更有效持续发力,最大限度促进市场公平有序。在放宽准入的同时,着力织密织牢市场监管网,通过“管得更好”支撑“放得更开更活”。一是强化后续监管衔接,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推送企业登记信息,对取消审批的事项,及时将相关企业纳入监管范围;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及时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核查。二是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对企业进行精准画像,对信用好、风险低的企业“充分放手、无事不扰”;对信用差、风险高的企业“重点监管、有事必究”。三是探索动态的风险监管。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中建立经济治理模块,分析研判政府部门、第三方平台、社会舆情等方面数据,推动实现动态监测、智能预警、快速处置。四是打造多元共治格局,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市场秩序治理,促进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下一步,上海市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按照改革事项、实施范围“两个全覆盖”的要求,高标准谋划、高效率推进、高质量落实,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为社会建立更有效的监管体系。谢谢。2021-06-0315:16:40

[陈文俊]谢谢陈寅先生。下面进入交流环节,欢迎大家提问,提问之前请大家通报一下自己所在的新闻机构。2021-06-0315:17:00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近年来,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国务院把“证照分离”改革作为“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持续加以推进。我想问一下熊局长,您能否介绍一下这项改革的整体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效有哪些?谢谢。2021-06-0315:27:34

[熊茂平]感谢您的提问。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一道,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通过全面推动注册资本登记改革、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等改革举措,放宽市场准入,极大激发了市场的活力和创造力,成为“放管服”改革重要的突破口。随着改革的持续深化,登记便利化水平大幅度提高了,市场主体从申请设立到领取营业执照开展一般性生产经营活动,已经比较便捷了。但是,对于一些需要特殊经营的项目,进入相关行业经营的项目,还需要取得许可才能开展经营活动,“办照容易办证难”的问题更加凸显出来。2012年以来,国务院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将87%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或者取消,削减部门行政审批许可事项44%,相继开展了“先照后证”“三证合一”“多证合一”等这样一些改革。特别是部署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着力推动解决准营难问题。“证照分离”改革是在如何解决准营难背景下开展试点的,涉及的改革事项和部门众多,目前,经全面清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共计523项,基本涵盖了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1381个行业小类中的30%,这些改革事项涉及46个国务院相关部门。更重要的是,在精简审批后,如何转变政府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政府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和有力推动下,有关地区和部门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协同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取得了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的积极成效。2021-06-0315:27:52

[熊茂平]一是激发了市场主体发展活力。通过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推动解决市场主体经营前“办证多”、“办证难”问题,企业办事负担降低,创新创业热情得到释放。上海、天津、广东、广西、重庆等五个自贸试验区将地方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大幅压减至5项以下,浙江取消了所有地方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2019年12月1日改革试点以来,全国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41.34万户,受惠于改革的有20.18万户,占比48.81%,实实在在为企业减轻了办证负担。今年1至5月,全国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13.58万户,同比增长60.52%,高出全国新设企业同期增长率30个百分点。二是加快了政府职能转变。“证照分离”改革看似“小切口”,却带来了政府职能转变的“大成效”,将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的便利送给企业,把事中事后监管的挑战留给政府。改革明确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厘清了部门间的监管职责。有关地区和部门在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方面还进行了许多创新探索。如浙江省深化“互联网+监管”模式,实现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结果公示等全流程闭环管理。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对35个领域的74个检查事项实行部门联合抽查,抽查企业205.87万户,占企业总数的4.71%。总体看,改革所及的行业和领域,没有出现“一放就乱”的现象,市场秩序总体平稳有序。2021-06-0315:28:00

[熊茂平]三是优化了营商环境。“证照分离”改革以来,着力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让企业在公平、透明、便捷的环境中自主决策、创新发展。从试点情况看,一些高频经营事项,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广告发布登记等合计办理量占五成以上,企业享受政策红利效果明显。第三方评估显示,85%的被调查企业认为,改革后办理许可证便利化程度较高。“证照分离”改革稳步推进走到今天,衡量改革的成效,不只看取消或下放了多少事项,更要关注市场主体的切身感受。下一步,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继续完善改革举措,抓好政策落细落实,为市场主体的发展壮大,打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谢谢。 2021-06-0315:29:52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请问赵主任,本轮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与之前几轮改革相比,深化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2021-06-0315:32:26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国务院审改办协调局负责人赵龙飞]感谢您的提问。刚才熊局长已经介绍了,2015年以来,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的总体情况,这一次的改革部署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化和拓展。第一,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清单管理,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确定的重要任务,2019年,国务院已经部署在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中率先实现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全覆盖清单管理,这一次将全覆盖清单管理的做法推向全国,具体事项实施分级管理。其中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简称叫“中央层面设定的许可事项”,这一次已经编入到全国版的清单,有523项,跟国务院文件一起正式发布了。地方层面设定的事项,明确由各省级政府统一编制并公布。这样确保依法设定的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非禁即入”,企业可以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这样的做法有利于进一步明晰政府与企业的权责关系,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对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具有重要意义。第二,以更大的力度实施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这次深化改革应该是历次改革以来力度最大的一次,全国直接取消的审批事项达到了68项,审批改为备案15项,实行告知承诺37项,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也逐一确定了下放权限、精简材料、压减时限等一些实实在在的改革举措。在这个基础上,在自贸区又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增加试点取消审批14项,审批改为备案15项,实行告知承诺40项。这些改革举措将在外资外贸、农业、工程建设、制造业、交通物流、中介服务等行业和领域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减轻企业负担。同时,文件还明确各地可以在权限范围内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2021-06-0315:36:42

[赵龙飞]第三,进一步加强了改革系统集成和系统配套。“证照分离”改革以后,证与照的办理功能分离,服务和监管必须有效衔接。这一次改革进一步梳理规范了企业经营范围的登记管理,对一般经营范围企业领照即可开展经营,对于经营范围内有需要办理许可类的事项,登记机关将在企业领照的时候明确告知,为企业办证提供指引。同时,及时将企业登记信息推送到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纳入监管。这次改革还部署全面推动企业证和照的电子化,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强电子证照的归集、共享和应用。今后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供。第四,把创新和加强监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们这次改革部署严格落实“放管结合、并重”的要求,文件中对每一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都明确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并且要求各地区和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改革方式,健全监管规则,结合行业特点完善监管方法,并且要明确具体事项的监管责任主体,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同时还要求登记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及时掌握新设企业的情况,动态调整监管范围,防止出现监管真空。谢谢。2021-06-0315:37:42

[中国日报记者]上海市2015年在全国首先开展了“证照分离”改革,经过这么几年改革和探索,请问目前具体取得了哪些成效?给企业等市场主体带来哪些切实好处,有没有一些具体的数据或者案例可以介绍和分享?谢谢。2021-06-0315:46:47

[陈寅]“证照分离”改革这几年持续推进,大大降低了企业的“准营”门槛和成本,有效缓解了企业“办证多”“办证难”的问题。我们通俗地讲,就是让企业既能够进得了市场的“大门”,也可以入得了行业的“小门”。特别是2019年12月国家部署开展全覆盖改革试点以来,企业更加感受到了改革的力度和温度,获得感也进一步提升。从市场主体反馈的情况来看,“证照分离”改革对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起到了积极作用,归纳起来,主要成效有三个方面:第一,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激发。“证照分离”改革实施以来,取消和放宽了一批行业准入的条件,为企业经营松绑减负,充分调动了办事创业的积极性。比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事项取消以后,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和临港新片区登记注册的消防技术服务企业,从改革以前的21家,增加到目前的104家。上海市新设市场主体数量和注册资本都有明显增长,到今年4月底,共有各类市场主体约303.1万户,注册资本金总量约29.5万亿元,分别比2019年11月底改革以前增长13.3%和15.3%。第二,政府管理方式加快转变。“证照分离”改革有力推动了政府管理从“严进”向“严管”转变,特别是采取告知承诺以后,通过申请人事先承诺、审批部门事后核查的方式,落实了相关审批要求和许可的条件,有效强化了市场主体的责任,也有力推动了政府职能的转变。2018年,上海市发布实施全国首个规范告知承诺制度的政府规章以来,在可实行告知承诺事项当中,超过70%的企业通过这个方式办理了许可证,大大提高了行政管理效能。2021-06-0315:47:08

[陈寅]第三,企业办事更加便利、更加快捷。在“证照分离”改革当中,上海将地方权限内的事项全部接入“一网通办”,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推动解决办事跑动多、材料繁、时间长等问题。目前上海已经有600多类约1.4亿证照归集到市电子证照库,并且接入“一网通办”线上平台和线下服务大厅,支撑了上海政府核发的96%的材料在企业办事时可以“免于提交”。就是说,过去企业到政府窗口办事,都要带着很多原来政府核发的证照、文件,现在这些都不用带了,由窗口工作人员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这样就方便了企业。同时,围绕企业“高效办成一件事”,对政府业务流程进行革命性再造。比如,以“开办便利店”为例子,原来开办一个便利店涉及到食品经营许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等6个事项,涉及到很多部门。改革以后,我们把相关流程进行了重新调整,很多事项可以在网上进行并联办理,办理时间可以从原来的38个工作日减少到5个工作日,递交的材料从原来的53份减少到10份,填表的要素从原来的313项减少到98项,进一步提升了办事的便捷性。谢谢。2021-06-0315:48:08

[中国新闻社记者]我们知道,这次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涉及到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比较多,自贸试验区又加大了改革力度,改革的举措涉及到与现有的法律法规衔接,请问一下司法部如何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谢谢。2021-06-0315:50:06

[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局长李明征]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释放企业创业创新活力的重要举措。司法部密切配合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送审稿)》,编制了《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与此同时,司法部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改革事项,认真梳理需要修改和暂时调整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扎实做好法治保障工作。一是先行将行政法规授权方案(草案)报送国务院审批。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改革举措,涉及暂时调整适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13部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2020年11月27日,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司法部研究形成了13部行政法规的授权方案,并从减少发文数量,提高改革措施落地效率的角度,建议将暂时调整实施的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作为《通知》的附件3一并向社会公布。2021-06-0315:51:48

[李明征]二是积极研究提出法律修改方案和法律授权方案。全国推开的部分改革举措涉及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多部法律,自贸试验区试点的部分改革举措涉及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多部法律。经广泛征求国务院相关部门意见,2021年3月22日,司法部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和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及相关材料按程序报送国务院。国务院于3月27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上述两个议案。2021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和《关于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三是统筹推进相关行政法规修改工作。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权威,节约立法成本,司法部加大工作协调力度,与各相关部门反复沟通,研究最优方案,将本次“证照分离”改革相关行政法规修改工作与“放管服”改革等涉及的行政法规修改、废止工作统筹考虑。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下一步,司法部将以法治方式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推动改革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一是强化合法性审核,确保改革有序推进。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做好改革风险防控。注重宣传引导,做好改革政策工作培训和宣传解读。三是强化规章政策清理,有效解决制度障碍。四是强化中期评估,巩固法治保障改革实效。2022年年底前,司法部将会同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有关部门对暂时调整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况开展中期评估,依照法定程序推动改革。谢谢。2021-06-0315:52:46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只有管得住,才能放得开、放得好,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的同时,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如何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谢谢。2021-06-0315:53:27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负责人陈烨]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刚才,赵龙飞副主任已经介绍了今年深化改革对事中事后监管的总体要求,这项改革应该是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的一个核心,关键是要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管得住、管得好。今年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文件把“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作为指导思想的重要内容,改革要实行宽进严管,筑牢事中事后监管的底线。在前面介绍情况的基础上,我想补充下面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文件强调,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要求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二是进一步健全监管规则。文件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改革方式,分领域制定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建立健全技术、安全、质量、产品、服务等方面的国家标准,为监管提供明确指引。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管方法。文件规定,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推进常态化部门联合抽查。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升监管效能,使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同时,要健全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监管新格局。2021-06-0315:54:12

[凤凰卫视记者]从自贸试验区试点情况来看,“证照分离”改革对“互联网+政务服务“有比较高的要求,请问在这一次全国范围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当中,信息归集共享方面有什么要求?谢谢。2021-06-0315:54:29

[陈烨]感谢这位记者对信息共享问题的关注。从前期“证照分离”改革调研情况看,“互联网+政务服务”既是改革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也为推进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支撑。按照国务院2019年自贸试验区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部署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重点推进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实现了精准“双告知”。通过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建立经营范围表述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之间的对应关系。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的“双告知”,企业能够清清楚楚的知道从事经营需要取得哪些许可证件,有关主管部门也能够及时掌握企业进入相关行业领域的情况。二是优化了办事流程,推动实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审核、发证全流程“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让企业更加便捷办理各类许可。三是强化了部门信息共享,大力推动企业注册信息和经营许可信息共享,减少企业重复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方便企业办事和政府监管。前期我们梳理了有关情况,包括自贸试验区在内的21个省(区、市)已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实现精准“双告知”,企业普遍反映办理证照更加便捷高效。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已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系统和电子营业执照库,4000多万户企业已全量生成电子营业执照,759.26万户已经实际下载,累计使用7000万次,为“一网通办”、电子营业执照等信息共享提供了有效支撑。从试点情况看,信息归集共享是“证照分离”改革的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信息归集不及时、不到位。今年,文件明确要求要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并加快建设电子证照库,实现常规信息“最多报一次”,不断减轻企业重复提供材料负担。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制定完善电子证照有关标准、规范和样式,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并及时将电子证照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有关平台。二是要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等场景普遍推广企业“电子亮照亮证”,方便企业随时随地使用。三是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实时更新、权威可靠的企业电子证照库,实现通过企业名称就可以方便查询到名下所有的电子证照。此外,各自贸试验区要继续按照改革要求,探索创新涉企信息归集共享的模式和路径,着力提升信息互通和业务协同水平,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让企业群众办事更方便,为全国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谢谢。2021-06-0315:58:56

[解放日报记者]我向陈寅副市长提一个问题。上海“证照分离”改革上已经先行一步,接下来改革的重点在哪里?2021-06-0316:10:36

[陈寅]谢谢您的提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为下一阶段在全国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的具体安排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上海将坚决贯彻落实,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实规定动作、做精自选动作、做优创新动作,积极探索有效的做法和管用的举措,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细,更好地服务发展新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主要考虑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深化落实“进四扇门”改革举措。在地方权限范围内,对于部分事项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力争能够更多地进“前三扇门”,就是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和实行告知承诺,力争这三类事项在上海范围内达到150项以上。对于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要更加注重数据共享,确保无缝衔接,防止监管上的脱节。对于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主动跨前一步,强化提前介入、主动指导,消除企业后顾之忧。对于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我们要推动实现“好办”“快办”,进一步提高办事的透明度和便利度。第二,以城市数字化转型赋能改革。当前,上海市正在全力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工作,在接下来的“证照分离”改革当中,我们也将充分利用上海“一网通办”平台和大数据赋能,形成改革的叠加聚合效应。我们将聚焦市场主体的感受度,从企业、群众的角度和习惯出发进行改革,持续优化办事体验,让申请人少交材料甚至不交材料,推动企业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同时,围绕“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深入探索“一业一证”改革,在上海范围内对25个试点行业全面实施改革,并将更多事项纳入改革范围,推动更多行业实现“一证准营”。第三,着力提高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在构建完善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探索行业综合监管机制,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所属行业进行梳理,统筹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综合监管制度,推动事中事后监管从“按事项管”向“按行业管”转变,从“多头分散”向“综合协同”转变,切实提升监管实效,减少执法扰民,守住安全底线,使“证照分离”改革既“放得开”更“管得好”。谢谢。2021-06-0316:10:52

[界面新闻记者]我们注意到本轮“证照分离”改革中,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大概70多项,请问实行告知承诺的这一审批方式的关键要点是什么?谢谢。2021-06-0316:11:11

[赵龙飞]对于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大幅简化审批程序,这是“证照分离”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去年,国办就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专门印发了指导意见,明确了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我理解,实行告知承诺,最关键的就是要分清楚政府的监管职责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具体来说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要求。第一,政府清楚告知,企业郑重承诺。对于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政府部门必须完整的、准确的、一次性的告知企业,开展经营需要哪些条件,办证以后将如何开展监管,违反承诺以后,将承担哪些后果。这是企业做出承诺的前提。对于未按规定告知造成的损失,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政府部门告知的内容,企业要自行检查能不能达到规定的经营条件,再郑重做出承诺,因为虚假承诺或者违反承诺造成的损失,应该由企业来承担。第二,政府依法监管,企业诚信守诺。政府部门在监管中,要按照事先明确告知的监管方式、监管标准来开展监管,并且不得对通过告知承诺这种方式对办证的企业采取歧视性的监管措施。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也要认真兑现承诺,持续符合经营条件,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现企业不履行承诺或虚假承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以后仍然没有履行承诺的,要依法撤销相关许可,构成违法的,要依法予以处罚。第三,要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体推进。对涉企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既依托企业信用,也影响企业信用。一方面,对于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在信用修复以前,不得适用告知承诺制这个方式办理涉企经营许可。另一方面,依法将企业履行承诺的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强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共享。政府部门还将结合行业风险和企业信用的情况,在审批监管工作中,依法采取更多差异化的分级分类管理措施,以更有效地激励守信、惩戒失信。最后再强调一点,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行告知承诺制,对于涉及重大安全,一旦出现问题会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问题难以纠正的事项,是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谢谢。2021-06-0316:12:33

[深圳特区报读特客户端记者]目前离7月1日正式实施还不到一个月时间,改革任务很重,请问目前还需要加强哪方面的工作,确保这些改革政策落地实施,尽快见效?谢谢。2021-06-0316:13:57

[熊茂平]谢谢您的提问。国务院这次部署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既要在全国范围实现改革全覆盖,又要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任务艰巨、涉及面广,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系统集成和协同推进,统筹做好改革实施的各项工作。一是要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牵头负责推进改革,做好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协调指导、督促落实、法治保障、总结评估等工作。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改革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改革。二是要制定实施方案,抓好改革落地。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地区都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分别对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逐项细化改革举措,尽早向社会公布。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在权限范围内决定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加强跟踪督导,推动解决和回应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梳理深化改革的典型做法和有益经验,做好改革的综合评估,适时向全国复制推广。三是要做好人员培训,加强宣传解读。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将联合举办全国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动员培训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确保高质量顺利启动改革,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改革政策工作培训和宣传解读,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和服务指南,改造升级信息系统,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实、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作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牵头部门之一,自身也承担了改革任务,包括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事项分类改革、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建立电子证照库等。市场监管总局即将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对市场监管系统加强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进行全面工作部署。下一步,我们将以更大力度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扎实做好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各项工作,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不断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克服“准入不准营”现象,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做出努力。谢谢。2021-06-0316:15:24

[陈文俊]今天的吹风会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出席。2021-06-0316: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