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友股份(603171.SH)于2021年6月8日发布招股意向书,披露2016年和2017年派发了现金股利共16327.85万元——2015年和2016年分别为5131.61万元、11196.24万元,涉及5名自然人股东个税共扣缴92.29万元。
股东姓名 | 派发2015年利润分配5131.61万元 | 派发2016年利润分配11196.24万元 | ||
5名自然人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 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个税(万元) | 5名自然人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 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个税(万元) | |
李高齐 | 60.50 | 12.10 | 132.00 | 26.40 |
李华 | 48.40 | 9.68 | 105.60 | 21.12 |
杜丹 | 14.69 | 2.94 | 29.04 | 5.81 |
陈跃坚 | 13.31 | 2.66 | 29.04 | 5.81 |
吴董马 | 9.08 | 1.82 | 19.80 | 3.96 |
小计 | 145.97 | 29.19 | 315.48 | 63.10 |
资料来源:招股意向书、大力税手整理
大力税手注:发行人是成立于1999年12月22日,并于2008年10月10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税友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附录》【2021-06-08】详细披露如下:
十六、《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18题: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利润分配事项是否实施完毕。请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相关的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是否足额缴纳。
回复: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确认与承诺、发行人提供的关于利润分配的股东大会文件、分红转账凭证以及代扣代缴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回单,报告期内,发行人两次利润分配及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如下:
(一)2015年度利润分配
2016年5月1日,发行人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行人股东大会同意派发现金股利51,316,100元(含税)。发行人此次利润分配事项已实施完毕。
该次利润分配时,发行人自然人股东共5名,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代扣代缴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回单、个人所得税全员管理网络在线报税系统查询记录,上述利润分配事项涉及的自然人股东已缴纳完毕个人所得税,涉及的自然人股东利润分配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姓名 | 应纳税所得额(元) | 缴税金额(元) | 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 |
1 | 李高齐 | 605,000 | 121,000 | 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
2 | 李华 | 484,000 | 96,800 | 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
3 | 杜丹 | 146,850 | 29,370 | 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
4 | 陈跃坚 | 133,100 | 26,620 | 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
5 | 吴董马 | 90,750 | 18,150 | 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
(二)2016年度利润分配
2017年3月27日,发行人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发行人股东大会同意派发现金股利111,962,400元(含税)。发行人此次利润分配事项已实施完毕。
该次利润分配时,发行人自然人股东共5名,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代扣代缴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回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查询记录,上述利润分配事项涉及的自然人股东已缴纳完毕个人所得税,涉及的自然人股东利润分配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姓名 | 应纳税所得额(元) | 缴税金额(元) | 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 |
1 | 李高齐 | 1,320,000 | 264,000 | 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
2 | 李华 | 1,056,000 | 211,200 | 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
3 | 杜丹 | 290,400 | 58,080 | 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
4 | 陈跃坚 | 290,400 | 58,080 | 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
5 | 吴董马 | 198,000 | 39,600 | 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 |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利润分配事项均已实施完毕,历次利润分配中发行人均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足额代扣代缴相关自然人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润分配事项涉及之相关自然人股东应纳个人所得税税款均已足额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