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光生物(002880.SZ) 于2021年6月7日发布公告,披露拟将公司位于广东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土地及其房产等资产(账面原值1.3亿元)通过增资方式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卫光生命科学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卫光生命科学园”)。

公司称,本次交易系公司以相关资产按照账面价值对进行增资卫光生命科学园,不涉及价款的支付。根据财税【2014】109号,公司将相关资产按账面价值划转至卫光生命科学园,实质为以本公司相关资产对卫光生命科学园进行增资。相应的会计处理为:公司按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卫光生命科学园按接受投资(增加资本公积)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大力税手注:

根据全国企业信用系统查询,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卫光生命科学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于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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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光生物: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2021-06-07]详细披露如下: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

一、本次划转概述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整合内部资源,优化资产结构,促进发展,拟将公司位于广东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土地及其房产等资产通过增资方式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卫光生命科学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卫光生命科学园”),账面价值以2021年5月31日为基准日计算。

公司于2021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本次资产划转属于公司内部资产划转事项,未进行审计、评估。本次资产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资产划转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批。

二、本次划转的具体内容

(一)划转双方的基本情况

1、划出方

公司名称: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471818P

注册资本:16,200万元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战

住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

经营范围:药物研究开发。生产经营血液制品(人血白蛋白大容量注射剂、人血白蛋白小容量注射剂、人血白蛋白冻干粉针剂、人免疫球蛋白冻干粉针剂、组织胺人免疫球蛋白冻干粉针剂、特异性人免疫球蛋白冻干粉针剂、特异性人免疫球蛋白小容量注射剂、冻干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人免疫球蛋白、人纤维蛋白原);普通货运;生产Ⅱ类、Ⅲ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

2、划入方

公司名称:深圳市卫光生命科学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KC0U88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卫光生命科学园4号楼16层

法定代表人:张战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开发;投资兴办实业;物业租赁;物业管理;项目前期孵化、培育;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及培训;技术服务;从事广告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许可经营项目:车辆停放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3、划出方与划入方的关系

划入方为划出方的全资子公司,划出方持有划入方100%股权。

(二)拟划转资产的情况

公司拟将位于广东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土地及其房产等资产按基准日2021年5月31日的账面价值划转至卫光生命科学园,划转期间发生的资产变动情况将据实调整并予以划转。

截止2021年5月31日,公司拟划转资产情况如下:单位:元

序号

名称

账面余额

累计折旧或摊销

账面价值

1

生产用房屋

74,362,848.95

39,357,633.15

35,005,215.80

2

非生产用房屋

14,305,499.81

5,886,632.42

8,418,867.39

3

建筑物

24,691,915.06

14,427,641.72

10,264,273.34

4

A515-0087宗地

17,288,126.00

3,300,460.77

13,987,665.23

5

合计

130,648,389.82

62,972,368.06

67,676,021.76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本次划转资产权属清晰,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划转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三)价款支付

本次交易系公司以相关资产按照账面价值对进行增资卫光生命科学园,不涉及价款的支付。

(四)划转涉及的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文,公司将相关资产按账面价值划转至卫光生命科学园,实质为以本公司相关资产对卫光生命科学园进行增资。相应的会计处理如下:公司按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卫光生命科学园按接受投资(增加资本公积)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五)划转涉及的税务安排

本次划转拟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具体以税务部门的认定为准。

三、本次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资产划转系公司内部生产经营资产的调整,充分整合公司资源,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2、本次资产划转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本次资产划转不涉及公司股本及股东变化,资产划转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不变。

四、本次划转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次划转能否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尚需税务部门认定。

2、本次划转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因市场、行业等因素可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市场、行业及相关政策的变化,发挥整体优势,采取一系列措施规避和控制可能面临的风险,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