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股份(300648.SZ)于2017年4月11日发布招股书,披露2014年7月,星云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以其拥有的星云有限截至2014年2月28日的净资产5,925.53万元扣除因改制折股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849.29万元后的余额5,076.24万元折股投入,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500.00万元,超过注册资本部分576.2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改制的注册资本变动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致同验字(2014)第351ZA0118号”《验资报告》验证。
大力税手注:同行业上市公司类似操作披露情况汇总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及代码 | 披露内容 |
1 | 2019年4月2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2010年5月21日,天味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一致同意天味有限整体变更为四川天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天味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以经信永中和审计的天味有限净资产13,251.31万元在扣除因折股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1,393.26万元后的剩余净资产11,858.05万元为基数,折合股本11,625万元,每股面值1元,剩余233.05万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 |
2 | 2017年8月15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2008年12月19日,四川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召开,确认以截至2008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95,683,208.03元代扣净资产折股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后剩余的185,142,215.55元,按1.5429:1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 |
3 | 2017年5月3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根据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16日出具的沪众会字(2013)第4736号《审计报告》,截至2013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93,672,100.27元,扣除专项储备1,555,702.78元及因折股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18,275,000.00元后的余额173,841,397.49元折合15,6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600万元。 | |
4 | 2017年4月11日《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三)》回复:本次改制折股时,星云有限的实收资本5,030,344.00元、资本公积5,998,064.00元、未分配利润33,971,592.00元合计折为公司股份4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星云有限的盈余公积2,930,529.77元及剩余未分配利润11,324,765.72元扣除因本次改制折股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8,492,898.00元后的余额为5,762,397.49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 |
5 | 2015年整体变更时,亚辉龙有限以截至2015年3月31日净资产7,852.97扣除改制相关个税350.59万元后的总计7,502.38万元,折合股本为4,750.00万元,新增股本1299.63万元,余额2752.3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律师认为,发行人股改时将经审计的净资产扣除个人所得税后进行折股的方式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涉及共16名股东全部为自然人及合伙企业,相关个人所得税350.59万元,公司通过抵减股东在公司的权益,依法分期代扣代缴了相关个人所得税款,并于2015年9月14日取得深圳市蛇口地方税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深地税蛇受执[2015]4266号),个人所得税在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且目前已足额缴纳。 |
《星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17-04-11】详细披露如下:
(二)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
2014年6月19日,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公司以截至 2014年2月28日经审计确认的净资产59,255,295.49元扣除因本次改制折股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8,492,898.00元后的余额50,762,397.49元,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4,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超过注册资本部分5,762,397.49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2014年7月 31日,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注册登记,公司注册号为350105100008969。
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的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 | 持有股数(股) | 股权比例 |
1 | 李有财 | 11,062,095 | 24.5824% |
2 | 江美珠 | 9,835,084 | 21.8557% |
3 | 汤平 | 8,391,076 | 18.6468% |
4 | 刘作斌 | 8,391,076 | 18.6468% |
5 | 刘秋明 | 2,093,663 | 4.6526% |
6 | 福州开发区鑫鸿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10,228 | 3.5783% |
7 | 陈天宇 | 1,344,567 | 2.9879% |
8 | 罗观德 | 1,010,865 | 2.2464% |
9 | 赵兰娥 | 447,286 | 0.9940% |
10 | 吴琼 | 447,286 | 0.9940% |
11 | 福州秉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2,588 | 0.5169% |
12 | 张胜发 | 134,186 | 0.2982% |
合计 | 45,000,000 | 100.0000% |
……
1、股本(或实收资本)
报告期内,公司注册资本的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1)2014年7月,星云有限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由本公司发起人以其拥有的星云有限截至2014年2月28日的净资产5,925.53万元扣除因改制折股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849.29万元后的余额5,076.24万元折股投入,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500.00万元,超过注册资本部分576.2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改制的注册资本变动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致同验字(2014)第351ZA0118号”《验资报告》验证。
因本次申报报表对2014年度原始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相应调减2014年改制时“资本公积-资本溢价”43.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