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一稽罚﹝2024﹞*号
基本信息
行政处罚相对人 宣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处罚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
处罚金额(元) 50,000.00 没收金额(元) -
处罚日期 2024-08-26 发布日期 -
违法事实 经查,该单位通过支付手续费让“1231”虚开团伙成员企业南陵县**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不符的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400174130,发票号码为06849048-06849051、06833081,金额合计426743.60元,税额合计72546.40元,价税合计499290元,系虚开行为,上述5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单位入账并申报抵扣增值税,同时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税前扣除。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年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
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年第5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单位虚开发票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年第5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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