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支付手续费让“1231”虚开团伙成员为自己开具专票系虚开行为

*税一稽罚﹝2024﹞*号

基本信息

行政处罚相对人 宣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处罚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

处罚金额(元) 50,000.00 没收金额(元) -

处罚日期 2024-08-26 发布日期 - 

违法事实 经查,该单位通过支付手续费让“1231”虚开团伙成员企业南陵县**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不符的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400174130,发票号码为06849048-06849051、06833081,金额合计426743.60元,税额合计72546.40元,价税合计499290元,系虚开行为,上述5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单位入账并申报抵扣增值税,同时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税前扣除。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年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

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年第5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单位虚开发票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年第5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声明:我们的信息来源于合法公开渠道,或者是媒体公开发布的文章,非常感谢作者的成果与意见分享。本转载非用于商业获利目的,对于原内容真实性未进行核实,且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文中内容、图片、音频、视频等侵犯到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如您认为相应的信息影响到您,或因有相应的政府部门的要求,请与我们进行联系。
0 个回复 (温馨提示: 后台审核后才能展示 !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要回复请先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