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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通过持股平台作为股权激励对象适用财税〔2016〕101号递延纳税政策(65页) (文件较大下载时耐心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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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日期 : 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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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整体变更前夕,控股股东以1元对价向董监高持股平台出让2.6%股份——…… 2

案例2:4家持股平台中的员工身份合伙人已就增资入股事项依照…… 10

案例3:通过持股平台授予员工股份、实施股权激励…… 15

案例4:通过实控人向两家员工持股平台股权转让方式进行股权激励…… 27

案例5:由合伙制持股平台增资发行人前身……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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