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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防范财务虚假问题案例集(中)322页 (文件较大下载时耐心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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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日期 : 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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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通过虚构销售回款、虚构保理业务,共虚增2018-2019年度利润5526.91万元,广东证监局局对公司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处以330万元罚款、3年市场监禁,对财务总监处160万元罚款,另外13名高管均受处罚 6

案例2:2015年收购之生物医药子公司,在2016-2018年期间无真实业务情况下累计虚构销售收入4.5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74亿元,亚太药业及17名高管均受证监局处罚,子公司和母公司两董事长均处以5年市场监禁 2021.4.22 17

案例3:2015-2016年累计虚增收入3.14亿元,审计机构被证监会罚没420万元、3名签字CPA各处5万元罚款 32

案例4:因虚增2015-2016年烟花生产线销售收入累计3.14亿元等财务造假行为,被证监会处罚60万元、董监高亦分别受处罚,时任董事长、财务总监两人均被证监会处以终身禁入市场措施 2020.7.3 48

案例52016-2018年收购并表之全资子公司在未真实开展业务的情况下,累计虚增营业收入8.9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08亿元——公司被证监会处罚60万元,董事长被处罚30万及10年市场监禁 73

案例6:因数据经理伪造印章、虚构销售合同导致公司虚增收入6379.23万元,证监会对公司及6名高管处罚共640万元 80

案例7:通过虚构合同及贸易,虚增收入累计230.7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9.9亿元,实控人被证监会处罚240万元、终身市场监禁 86

案例8:公准股份通过虚构业务、伪造收付款票据等方式,虚设账套、伪造财务数据,虚增2015-2016年营业收入22.9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共2.31亿元,证监会对董事长处以90万元罚款、财务总监作为直接负责人员、处以15万元罚款 97

案例9:因2016-2019年连续三年累计虚增利润数亿元、实控人占用资金23亿余元——被证监会通报财务造假及信披违法行为,并将追究公司及个人责任,或面临强制退市风险 112

案例10:索菱股份通过虚增营业收入、体外资金循环及支付费用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分别虚增2016、2017、2018年利润总额2.79亿元、3.5亿元、2.2亿元——董事长被证监会终身监禁,副总、财务总监、董秘、财务副总、子公司财务负责人亦被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措施 115

案例11:员工李某通过伪造客户印章、虚假确认对账单及询证函等,虚增2019年-2020年前三季度销售合同累计6604.7万元(已做会计处理),待公安查明事实后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已发生税金、费用等是否能追回,尚不确定 125

案例12:2016-2018年度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06.44亿元,一系列财务造假经证监会证实、最终出具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公司处罚60万元, 21名高管受处罚共535万元、6名高管被处市场禁入措施(其中董事长等3人终身禁入) 130

案例13:往期通过虚构种子销售累计虚增2014-2016年收入8380.77万元、通过无商业实质的品种权转让业务虚增2015年利润2515万元,公司及董监高等15名责任人被海南证监局予以处罚,虚构交易作为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追溯调整报表项目 158

案例14:太化股份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2014年收入,年审机构对其贸易收入真实性审计程序不到位,被山西证监局罚没120万元、两名签字CPA分别处罚5万元 169

案例152017年收购之子公司因连续5年财务造假——虚增2014-2018年收入35亿元、虚增利润4.4亿元,子公司、上市公司分别被证监会处罚60万元、30万元,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被予以终身市场禁入、并各处罚款60万元,另外八名高管均受处罚——经法院裁决,原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构成合同诈骗罪,董事长判处无期徒刑,一券三师全部被证监局出具警示函2021.4.13 179

案例16:两个月前收到证监会告知书、认定2016-2018年财务造假虚增收入8.05亿元、虚增利润8.49亿元;经自查,过去三年累计虚增收入11.75亿元、虚增利润10.53亿——于2020年5月23日再次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 262

案例17: 2015-2017年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9,636.37万元,通过伪造定期存款合同虚增利息收入2,408.30,配合营业收入造假虚构销售回款等累计虚增2015年-2016年货币资金7.76亿元 271

案例182016-2018年通过伪造没有物流的贸易业务、伪造出库和入库单据等手段,累计虚构收入7.37亿元、虚增利润1.8亿元,公司及19名高管均受到证监会警告并处罚 276

案例19:往期以虚假贸易业务方式,虚增2017-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累计5.9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05亿元,公司被证监局处罚60万元,董监高均受处罚 287

案例20:2017年虚构收入9041.72万元、虚增利润3203.46万元,经2019年会计差错更正,已形成两年连续亏损——公告提示:若2019年继续亏损则触发退市条件 293

案例21:往期虚构交易、虚增收入1.8亿元,财务经理被处罚10万——证监会认为,其参与虚增收入利润事项的相关财务处理流程,未对信息披露履行有效的监督职能、处罚适当 296

案例22:子公司原管理层通过合同造假、虚增业绩,造成相关税金损失1094.45万元,追溯调增2017年度营业外支出 306

案例23:因开展不具有商业实质的业务等方式虚增2017年净利润1053万元、未披露重大到期债务、隐瞒关联方个人账户收付款行为及未进行商誉减值等信披违规行为,7名董监高被四川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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