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税手第三只眼,于无讼学院所讲的课件,一名税务从业者与律师的交流,融合共力,找到新业务的突破点。需要收听直播课的可以下载无讼APP收听(付费)
当下,自然人股权变更交易频繁,或源于资本市场的并购,或因股东之间的相聚相散,可偏偏可能遇到没所得却要计缴个税!
每一次的调整,有《公司法》的要求与限制,但多数情形下是认可意思自治原则的。但是,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文件及新个人所得税法对于股东变更提供纳税证明的双要求,很多的交易实施卡在了股权变更登记时的税务“审核”上,甚至交易止步于此。自然人股权转让的税务价格核定,它的刚性体现、它的解释空间、它的豁免情形,结合笔者10个经历案例与大家分享政策规则与监控、复核之下,事前目标评估、把脉入手之策,合理规避“纠缠之地”,融合税法、会计、公司法,全方位透析,立体化思考,以柔克刚,合规实现商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