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值税会计处理案例与政策深度解析》

    会计处理规则是国家发布的基于统一的假设条件、计量逻辑,准确与完整的反映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的会计交付数据,保障其持续、可比与可理解。为形成可流通的会计语言,这种规则也持续从国家特色向全球趋同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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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处理规则是国家发布的基于统一的假设条件、计量逻辑,准确与完整的反映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的会计交付数据,保障其持续、可比与可理解。为形成可流通的会计语言,这种规则也持续从国家特色向全球趋同融合发展。

    税种的设置与税的计量规则,却是有国家特色的,这个有独特性。通常来讲,只要能够计量准确税款,按时进行缴纳,并不强调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税与会计之间各走各的规则体系,且持续在发展中。但是如果认为税是完全脱离会计核算的数据与结果,这也不对,因为税本身并不产生一套自己独立的记账体系,信息的获取、数据的归集与确认,都离不开会计数据,一种方式是采用生成计税数据,如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核定的印花税等,一种方式是在会计数据上进行纳税规则的调整,生成税的计量结果,如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由于多是会计数据维护与生成计税数据,鲜有对某个税种制订专门的会计处理规定,但是增值税却是一个例外。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就专门发布了《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和《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补充通知》,但是这两个规则都在2011年2月21日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财政部令第62号)废止。2012年1月1日营改增试点以来,发布了一个简化版本的《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13号)的处理规则。

    为什么增值税需要单独发布专门的会计处理规定,小编看来,这主要是因为增值税涉及销项、进项税额,还有简易计税方法,还涉及税会核算时点的差异,为了有一个统一的核算标准,让不同的纳税人遵循,制订这个规则也就非常有必要了。增值税的核算基本介绍在《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科目介绍中给出了一些说明,但只是概括原则性的,没有具体的应用分类说明。加之营改增涉及的新规则、转换衔接等,正是急需有一套与时俱进的规定,2016年5月1日营改增最后收官,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纳税人经历了一段自己的摸索期,终于,在2016年12月3日,财政部经过前期征求意见后,发布了正式的版本,即《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因此,我们就此开始学习并恰当的应用啦。

    但是我们要知道,这只是一个会计处理规定,从计税结果来看,是要计算对增值税,这才是根本,会计处理是一个“衣服”,当然,“衣服”穿的合适自己更舒服,算得税更便利,这不是更好吗! 实务当中,纳税人可以稍加灵活设置适合自己组织结构、管理层级需要的科目,并不是完全的一点不差的按照规定进行,于此我们也会在本手册中提出我们的建议,供大家在大的框架之下参照。

    本书的内容更多是我们的学习心得,也有借鉴同行的意见,由于水平所限,或者有所遗漏,难免有错误与不当之处,请多多指正为盼。也请你关注财税部门后续的补充或解释。

    郝龙航
    2017-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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