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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24  生效日期:2020-06-24

阅读量:377 次

为进一步规范外汇管理行政处罚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inspection@mail.safe.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邮编100048)

3.传真:010-6840226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9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6月24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