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1-09  生效日期:2021-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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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推动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23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制定了《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确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全省今后做好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确认工作提供了遵循,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企业发展。
附件:《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确认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