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南京浦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然人以其所持该公司股权评估增值后,参与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股票,属于股权转让行为,其取得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简介:分情形计算与义务的所得税进行了批复
简介:职工从企业离职并实际领取离职补偿费后,企业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简介:发票检查,会议费、餐费、办公用品、佣金等
简介:你局所反映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执行。
简介:对金融企业为了清偿抵押贷款,通过司法部门委托拍卖抵押房地产偿还贷款的,金融企业不是契税纳税人。自本文发布之日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几个政策界限问题的批复》(辽地税农[1998]351号)第四条规定停止执行。
简介:旋窑余热利用电厂利用该公司旋窑水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发电业务不能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减计收入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简介:饰面刨花板属于102号文件列举的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范围。
简介: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股息红利收入,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新的政策规定前,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第二条第(八)项的规定执行,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简介:关于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问题
简介:保险企业营销员雇员和非雇员界定。
简介: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软件产品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是否必须提供软件企业证书问题,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可以不需提供软件企业证书。
简介:对香港三荣公司通过北京康吉森公司在境内外从事设备销售、工程技术服务等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全部利润在内地予以征税。
简介:两个以上买受人安置的原关闭破产企业职工人数不得合并计算。
简介:该公司甜叶菊加工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种植业类”中“糖料植物初加工”的规定,RA60甜菊糖甙属于“制糖初级原料产品”。
简介:该储煤棚不属于应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简介:平销返利仅适用于境内,不适用于境外供货方。
简介:个人投资者借款被征个税后,如后续归还则应予以退还或抵扣已纳个税。
简介:对于三流一致的请求意见,有突破的理解。
简介:“打包”资产转让涉及不动产的不能享受免税待遇。
简介:深圳市作为副省级计划单列市,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领导,由市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金也可参照税法规定享受免税的优惠。
简介:上海诺好机电应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员工沈鸿亮等5人,在其工资福利待遇与其工作大致相当及与企业其他员工相比没有异常的情况下,由于向本企业提供所需相关技术而取得本企业支付的按不超过20%全部可分配利润的这部分收入,与其任职、受雇无关,而与其提供有关技术直接相关,属于非专利技术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六)款的规定,上述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该企业在支付时代扣代缴。
简介:个人售房后一年内重新购房的起始时间应如何掌握
简介:对个人出租的房屋,承租人改变居住用途,用于生产经营的,其取得的所得也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简介:转租行为不再征收房产税。
简介:企业为部分管理人员购买了商业保险支出,经查,该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已在当期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且系企业真实发生的支出,因此不认定为偷税。
简介:2014年3至5月,在各地区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了重点检查,高新技术企业检查的发现的主要问题“认定机构、企业、中介和评审专家”问题,逐一提出了处理意见。
简介:企业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自查题纲,涵盖企业生产经营涉及的全部税种。
简介:建筑安装企业自查题纲,涵盖生产经营涉及的全部税种。
简介:股权转让企业及个人的自查题纲,涵盖企业生产经营涉及的全部税种。
简介:高校的自查题纲,涵盖涉及的全部税种,尤其是个人所得税,“3、发放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组织职工旅游;以发票报销的方式支付个人奖金、回扣、提成(招生奖励);为员工购买的各种商业保险等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简介:房地产企业自查题纲,涵盖生产经营涉及的全部税种。
简介:明确了各省市自治区国地税对农行和建行稽查工作中,诸多政策适用问题、检查工作事项安排等。
简介:明确了各省市自治区国地税对农行和建行稽查工作中,查补税款的入库地点问题、逾期90天应收未收贷款利息计征营业税问题、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等。
简介:总局对部分定点联系企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共性问题做了五点总结、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整改。比如: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等与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支出的税前扣除问题、未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问题。
简介:税务总局拟2014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指令性检查项目包括:(1)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2)办理出口退(免)税企业;(3)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及个人。 指导性检查项目包括:(1)地方商业银行;(2)高污染、高能耗及产能过剩企业;(3)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
简介:总局于2012年开展了对中石化集团部分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专项工作,下一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重点落实好几方面任务(所得税、消费税、营业税),并督促企业及时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简介:总局针对千户集团的财政补贴事项,梳理了税收风险分析应对工作指引。补贴包括,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
简介:总局针对千户集团的股权转让事项,梳理了税收风险分析应对工作指引。
简介:总局针对千户集团的跨境投资事项,梳理了税收风险分析应对工作指引。
简介:总局针对千户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梳理了税收风险分析应对工作指引。
简介:总局针对千户集团的建筑企业,梳理了税收风险分析应对工作指引。
简介:总局针对千户集团的电力企业,梳理了税收风险分析应对工作指引。
简介:总局针对千户集团的汽车企业,梳理了税收风险分析应对工作指引。
简介:总局针对千户集团的证券企业,梳理了税收风险分析应对工作指引。
简介:总局针对千户集团的保险企业,梳理了税收风险分析应对工作指引。
简介:银行企业税收风险分析应对工作指引。
简介:总局总结归纳全国税务系统历年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组织人员编写了分行业、分事项大企业税收风险分析应对指引。并将银行、保险、证券、汽车、电力、建筑6个行业和关联交易、跨境投资、股权转让、财政补贴4个事项的风险分析应对工作指引下发各税局。
简介:总局要求各地对统一部署的9户重点企业以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取建筑、金融、保险、通信、石油石化、房地产等行业其他企业的发票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并提出具体工作方案。
简介:总局稽查局针对第二批的36户大型企业集团的税收自查工作,总局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