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三(五)证合一前开具的发票之后是否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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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国税

汕头国税纳税咨询热点问题7月7日  2016.7.7

纳税人三证合一前开具的发票三证合一之后是否可以抵扣?

答:因办理三证合一后的纳税人需注销原有税控系统,以新办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重新发行税控系统,原旧纳税识别号开具发票可能存在不能抵扣情况。建议纳税人尽快扫描认证或直接通过发票查询平台进行勾选。  

办理三证合一后,收到用原来税号开具的增值税专票可否认证抵扣?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销货方   三证合一变更税务登记前开的发票,在销货方 三证合一变更税务登记后,购货方仍可以开票180天内继续认证。

宁波国税

12366热线热点问题 9月26日    2016.9.26

4问:我公司近期办理了五证合一,变更后财务人员按照老的税号开出的发票,对方是否能够使用?  

答:购方无法认证发票,因此建议,对该发票进行冲红,并按照新的税号为对方开出正确的发票。符合不缴纳增值税的情况,应如何开票?  2016-09-26    来源:宁波市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