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税局修订两层以上建筑土地使用税所依据的实际占地面积的计算方法自201611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6-10-09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3

为进一步规范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现将有关纳税人土地使用税实际占地面积的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于两层以上的建筑,纳税人计算土地使用税所依据的实际占地面积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一)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地产证上记载的用地面积或相关的房地产权属资料、合同记载的用地面积;

(二)建筑面积÷容积率;

(三)建筑面积÷建筑总层数(不含地下)。

二、本公告自201611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地税发〔2008269号)同时废止。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6919

附废止的文件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8]269     2008-06-16

各区局:

为进一步规范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经市局研究对有关纳税人土地占地面积核定的问题明确如下:

对于两层以上的房屋,纳税人计算土地使用税所依据的占地面积按照以下顺序核定:

一、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地产证上记载的用地面积;

二、土地使用费登记证(或通知书)上记载的征收面积;

三、相关的房地产权属资料、合同记载的用地面积;

四、建筑面积÷楼房总层数;

五、建筑面积÷容积率。

各单位在征收实行工作中,要不断总结经验,遇到问题及时向市局报告。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