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2022年度异常稽查对象随机抽查情况的公示(三)

发布时间: 2022-07-08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及国家税务总局《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稽查局于2022年6月14日通过 “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对异常稽查对象实施了随机抽查程序,共有30户律师事务所被抽中。根据工作要求,此次调查采取先自查后实施检查相结合的稽查方式,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