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下留抵退税的事,小编有点困惑,相信很多人也有困惑,在此,笔者就梳理一下,方便大家共同探讨,减少理解的误区,学习的弯路。

留抵退税,退的是什么,是货币的暂时性给付,换取纳税人未来纳税的补偿,以时间换空间,给纳税人输血,发展,以期未来的销项能够更好地补偿回来,甚至还有更好的增加。

所以,留抵退税不是一种绝对意义上的税收优惠,是国家的一种应对疫情、鼓励发展的财政措施,这样理解更合适一些。

一是,留抵退税跟差额计算增值税的可扣除项目无关,虽然两个都会带来纳税额的减少,但可扣除项不是法定的抵扣进项的留抵,对不起,不管可扣除的差额;

二是,留抵退税跟购入农产品用于13%货物时的加计扣除(实际领用时加计)、特定行业的加计抵减10%或15%(在有税额时抵减,延续余额独立管理),留抵退税不影响既定形成的进项基数,不影响上述两项税收政策的实施;

三是,留抵退税不影响未退情景下计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算,即未来计算这三项附加税费时,留抵的税额继续扣减掉计算,后面是有影响的,但不影响假设继续抵扣情形下应纳税额计缴附加税费的基础。

好了,不相关的是事,相关的是利益。

真实享受此政策,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