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公安公布打击经济犯罪八大典型案例

2022年05月13日  江苏法治报

在“5·15”全国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来临之际,南通公安对去年以来打击侦破的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公布8起典型经济犯罪案件的作案手段以及防范要点,通过实际案例的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案例一 熊某等人涉嫌持有使用假币案

犯罪嫌疑人熊某伙同张某、代某自2021年6月起在海门、通州两个地区的店面摊贩处,通过张某、代某先期支付真币,犯罪嫌疑人熊某以打掩护手段将真币收回,张某、代某快速更换假币再行支付,以达到持有使用假币的目的,造成44家店面摊贩损失,犯罪嫌疑人熊某非法持有使用假币数量达48张,涉及金额4800元。2021年12月,上述犯罪嫌疑人被海门公安经侦部门抓获。

警方提醒

随着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手机移动支付日益普及,不少群众使用现金的机会越来越少,对假币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也逐渐减弱,不法分子利用群众疏于防范的心理,变本加厉地使用假币获得非法利益。广大市民在进行现金交易时,要提高警惕性,对收到的纸币要仔细对比查看,防止误收。商家在收到纸币出现立体感不足、水印发黄等情况,一定要谨慎,最好使用验钞机进行多次核验。

案例二 “2·20”特大非法经营案

2021年7月,南通公安经侦部门对位于福建厦门、漳州等地的多处非法支付结算窝点开展统一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20多人,扣押冻结银行卡500余张,成功破获“2·20”特大非法经营案,打掉以专为跨境博彩平台支付结算黑金的犯罪团伙。经查,以犯罪嫌疑人赖某和黄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其利用在全国二十多家三方公司开设的数千个商户及上万个公司、个人账号,为数十家境外赌博网站提供赌客充值、赌客返现等服务。

警方提醒

要认清跨境赌博“十赌十骗”“十赌十输”的本质,千万不要轻信不法分子精心编织的“暴富梦”。同时,广大市民要提高对网络支付的警惕,保护自己的“钱袋子”,不要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个人银行账户、支付账户。

案例三 某品牌童装被假冒注册商标案

2021年5月,某服装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公司开发的“中国驰名商标”某品牌儿童服装被多家网络平台低价大量出售,涉案总价值1000余万元。网络平台所售服装在材质、生产工艺上均达不到儿童使用标准,危害性极大。6月15日,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查获侵权产品近2万余件,成功摧毁了一个制假售假的犯罪团伙,实现了对该团伙的全链条打击。

警方提醒

少部分消费者因各种因素,为了省钱主动购买侵权产品,忽视了购买侵权产品的潜在危害性,变相为侵权犯罪行为提供滋生的土壤,而自己的权益一旦受损也得不到保障。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养成保护知识产权的自觉性,不去购买、使用仿冒产品。

案例四 “1·08”骗取出口退税案

2021年1月,海门公安经侦部门以虚开增值税专票线索为突破口,成功侦破涉案金额9亿元的“1·08”骗取出口退税案,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0余名,挽回国家税款损失4000余万元。经查,自2014年开始,犯罪嫌疑人陆某某以生产企业平台进行掩护,成立多家关联公司,将原材料电路板高价虚开入账,再配比白银、黄金材料制成道具产品,将粗加工产品包装为高附加值产品出口,以骗取国家出口退税。办案民警顺藤摸瓜、重拳出击,铲除了一条藏匿在江苏、浙江等地,利用贵金属制品为幌子,大肆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犯罪产业链。

警方提醒

骗取出口退税,是指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企业出口销售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不得从事各类虚假出口业务,骗取出口退税将受到依法追究。

案例五 “6·28”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21年6月,如皋公安经侦部门成功破获“6·28”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捣毁了三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50余名,挽回国家税款损失3000余万元。经查,2020年11月至2021年7月年间,以犯罪嫌疑人林某、高某、周某为核心的犯罪团伙,在如皋注册成立多家空壳公司,在无实际经营的情况下,以1.1至3个点的价格接受上游石化类企业和其他过票企业开具的油品类增值税进项发票,后变更货物名称,以3.7至5个点价格对外开具运输类、商贸类增值税销项发票,涉案金额40亿余元,税款3.8亿余元。

警方提醒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的行为。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方式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发票。

案例六 “3·16”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21年初,海安公安经侦部门接到线索称某组织以销售医疗保健产品为幌子进行传销活动。经过数月的缜密侦查后,2021年9月,海安警方组织警力对该传销团伙进行集中收网。经查,该犯罪组织通过捏造服用产品康复的案例向群众传授某产品的医疗效果,并邀请中老年群众到公司在“健康筛查床”上进行身体检查,以此蛊惑群众购买产品,参加人员缴纳2800元人民币成为初级会员后,可以以1700元6盒的价格购买产品,并有资格发展下线,同时根据级别不同获得相应提成。该传销组织共涉及4000余名下线成员,涉案价值高达5000余万元。

警方提醒

传销主要利用“杀熟”手段骗人骗钱,千万不要碍于情面抱着先试试看的心理盲目加入,否则会深陷传销泥潭不能自拔,最后只能是害人害己。同时,要尽到公民义务,提醒周围的人提高警惕,防止被骗。如果发现涉嫌传销的组织或人员,或发现自己被骗误入传销,一定要保持理智,设法尽早脱离传销组织,并及时拨打12315或110向工商、公安部门举报。

案例七 董某等人保险诈骗案

2021年6月,南通崇川警方破获董某等人保险诈骗案,该团伙以原南通某保险公司理赔员董某为核心,安排专人驾驶高档二手车及事故车,伪造交通事故现场,故意制造虚假事故,由被收买的保险公司定损员对车辆损失顶格估价,涉案汽修厂使用廉价配件维修,后董某等人利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身份便利最大程度骗取保险理赔金、维修差价。

警方提醒

车险诈骗一直以来在保险诈骗犯罪中最为常见,汽车保险定损理赔都有严格程序,希望广大车主不要持侥幸心理,害人害己。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要按照正确的理赔流程完成车险的理赔程序。

案例八 黄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1年11月19日,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对黄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经查,2021年6月以来,黄某某等人在未取得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南通市崇川区某广场设立分支机构,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员50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3000万元,黄某某等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接到群众举报后,公安机关迅速采取措施,当场扣押冻结嫌疑资产,追赃挽损近2000万元。

警方提醒

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面对各种花样繁多的投资理财项目和高额利益诱惑,要端正心态,多一分谨慎,少一分侥幸,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没有免费的午餐”,对“高额回报”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血本无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