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新盛01(184018.SH)于2021年9月15日发布公司债募集说明书,披露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取得棚户区改造收入103.99亿元。公司棚户区改造开发的定销房获税收政策支持:

1)、根据国发〔2007〕24号和建保〔2009〕295号,棚户区改造项目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2)、根据财税〔2010〕42号,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获税收免征优惠。

3)、根据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徐政发〔2009〕20号)意见,“用于棚户区改造的定销房建设涉及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给投资主体”

《184018:2021年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更正)》【2021-09-15】

(2)政府支持优势

发行人作为徐州市区范围内棚户区改造重要投融资主体,在当前国家全力推进保障房建设的背景下,从政策、资金、税费减免等方面得到国家、省及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

国家、江苏省、徐州市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及定销房建设情况,将棚户区改造视为保民生、促发展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对棚户区改造的财政支持力度较大,2017-2019年度,发行人累计收到财政补贴10.01亿元。

税费减免政策支持方面,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文件规定,发行人棚户区改造项目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2号),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获税收免征优惠。根据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徐政发〔2009〕20号)意见,“用于棚户区改造的定销房建设涉及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给投资主体”。

徐州市政府还通过向发行人注入优质资产,来增强发行人财务实力。徐州市政府2012年11月将2011年、2012年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的部分道路强电管网资产按评估价格107,337.00万元注入本公司经营管理,管道总长度248,862米。此外,徐州市政府2012年11月将徐州市区范围内直管公房按评估价格342,694.65万元注入本公司经营管理。2013年6月,经徐州市国资委同意,将徐州市公安局所属的徐州市保安公司和金盾保安公司100%股权按审计后净资产567.83万元和3,237.81万元注入发行人,2013年11月发行人对徐州保安公司增资至1,467.83万元。2013年12月经徐州市国资委同意,将徐州宣武集团有限公司20%股权按审计后净资产1,960.00万元划转给发行人;2013年注入电力管网总长度352,334米,评估价格151,628.00万元。

(3)定销房相关政策支持

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文件规定,棚户区改造项目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2号),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获税收免征优惠。

根据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徐政发〔2009〕20号)意见,“用于棚户区改造的定销房建设涉及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给投资主体”。

(4)土地资源优势

随着徐州市经济的发展,徐州市土地市场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徐州市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科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建立了完善的土地收购、储备、整治机制和合理的土地储备政策,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棚户区拆迁完7,688.20亩,这些土地位于徐州市核心地带,土地价值较高。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取得棚户区改造收入103.9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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