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从事多业经营,在判断是否符合制造业企业的条件时,收入总额的口径如何掌握?

留言时间:2021年06月17日 答复时间:2021年06月18日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答:收入总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

具体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