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东航01(155618.SH)于2021年4月6日发布年报,披露公司“十三五”期间节能减排投资超过人民币34亿元,2020年度应用上海市碳交易市场灵活机制、出售富余配额实现收入约人民币400万元。

公司披露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根据财会[2019]22号,自2020年1月1日起,集团通过政府免费分配等方式无偿取得碳排放配额,不作账务处理,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155618: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2021-04-06】详细披露如下:

公司始终坚持“绿色飞行、科技环保“的生态发展理念,将环保融入到企业经营发展之中。持续推进节能减排方面,公司持续优化机队结构,引进A350、B787等更环保、节油的机型,截至2020年末,机队平均机龄7.1年,整体提升公司机队燃油效率。持续推进节油举措,通过精细化管理飞机运营配置重量等措施节省燃油。积极应用航行新技术,在提高运行能力的同时,降低飞行下降阶段的航油消耗和排放。推进机场场内车辆“油改电”(电动车辆替代油气车辆)和飞机辅助动力装置(APU)替代专项工作,持续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场内运行新能源车辆超过1,000辆,APU替代设施的总体使用率达到99%。“十三五”期间,公司节能减排投资超过人民币34亿元,经模拟测算节油超过60万吨,减少碳排放约200万吨。全面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落实各级政府环保专项督查和自查工作,开展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工作,启动能源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坚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战略。公司发布《环境和能源管理手册》,明确了公司环境和能源管理的相关要求;持续加强环保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向员工、社会公众、国内外媒体积极宣传公司绿色环保理念和节能降耗成效。关注全球气候治理进程方面,持续关注全球航空碳减排相关进展,积极参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的年会和国际民航组织(ICAO)研讨会,就航空业可持续发展进行探讨,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持续推进欧盟碳交易、地方试点碳交易、全国碳交易以及民航二氧化碳排放的碳排放管理工作,公司2019年首次应用上海市碳交易市场灵活机制,通过持续提升公司燃效,出售富余配额实现收入约人民币400万元。

……

blob.png

……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年度 人民币百万元)

blob.png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可以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会计处理规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作为承租人,本集团对于2020年1月1日起发生的飞机及发动机、房屋及建筑物等类别租赁的相关租金减让,采用了该会计处理规定中的简化方法(参见附注三、28),相关租金减让计入本年利润的金额为人民币3百万元。

关联方披露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对本集团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的联营企业不再作为关联方披露,此前未视为关联方的下列各方作为关联方:本集团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或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对本集团实施共同控制的企业的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或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对本集团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的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的子公司、联营企业的子公司。该会计政策变更影响了关联方的判断以及关联方交易的披露,按照衔接规定不追溯调整比较数据。

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

根据《关于印发<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9]22号)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本集团通过购入方式取得碳排放配额的,应当在购买日将取得的碳排放配额确认为碳排放权资产,并按照成本进行计量。本集团通过政府免费分配等方式无偿取得碳排放配额的,不作账务处理。本集团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