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利汽车(601279.SH)于2021年4月1日发布招股书,披露开曼注册的控股股东(台湾上市公司)开曼英利作为英利汽车的纯控股公司,暂未符合“经济实质法”法案及实施细则关于经济实质的规定,后续开曼英利将根据法案及实施细则和申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以满足相关要求,截至目前开曼仍无关于经济实质的进一步细则要求,开曼英利将根据当地政府相关规定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开曼英利不存在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当地政府处罚或注销的风险,前述事项对发行人控股权稳定性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就上述事项出具相关承诺。“纯控股公司需要满足:(1)已遵循一般法定义务;(2)适当的员工与办公场所;(3)如系纯控股公司,不须于当地开立董事会;(4)从事积极性管理相关权益性投资时,仍需在当地配备合适的员工及办公场所。

《英利汽车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2021-04-01】详细披露如下:

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公司控股股东为开曼英利,持有公司96.57%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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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开曼英利在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股票代码为2239。开曼英利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开曼英利注册地位于开曼群岛,开曼群岛政府于2018年12月27日制定国际税务合作经济实质法(InternationalTaxCo-Operation(EconomicSubstance)Law)(简称“经济实质法”),于2019年2月22日公布(EconomicSubstanceForGeographicallyMobileActivitiesGUIDANCE)(简称“经济实质施行细则”),于2019年4月30日公布经济实质施行细则2.0版本。

根据上述法案规定,纯控股公司需要满足:(1)已遵循一般法定义务;(2)适当的员工与办公场所;(3)如系纯控股公司,不须于当地开立董事会;(4)从事积极性管理相关权益性投资时,仍需在当地配备合适的员工及办公场所。

开曼英利作为纯控股公司暂未符合上述关于经济实质的规定,后续开曼英利将根据上述法案及实施细则和申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以满足相关要求,截至目前开曼仍无关于经济实质的进一步细则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就上述事项出具相关承诺。

开曼政府就经济实质法案出台具体细则规定后,开曼英利将根据当地政府相关规定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开曼英利不存在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当地政府处罚或注销的风险,前述事项对发行人控股权稳定性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