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互联(600986.SH)与2021年2月10日发布公告,披露子公司派瑞威行因收受沈阳益茂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虚开的发票16,790 元,用于员工报销、少缴企业所得税,2020年被稽查局以京税稽三罚[2020]10号依照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罚款10,000 元。

大力税手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编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浙文互联 600986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2021.2.10】详细披露如下:

【问题 3】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对最近 36 个月公司及其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对应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是否构成《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禁止性情形发表意见。

【回复】

一、最近 36 个月公司及其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形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最近 36 个月存在如下行政处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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