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康万玮于2021年1月2日提交招股书申报稿,披露2016年11月实控人徐江、副总吴晓帆分别以其持有上海倚康80%、20%股权对公司前身亚康有限增资,从而实现股权置换,公司根据2017年1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备案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表”,本次资产重组涉及自然人股东个税共缴纳445.59万元。“徐江因股权置换涉及个人所得税金额378.75万元、古桂林因股权置换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金额44.56万元、曹伟因股权置换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金额22.28万元。2019年7月3日,徐江已缴纳税款378.75万元,古桂林已缴纳税款44.56万元、曹伟已缴纳税款22.28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股东名称

出资额

评估值

账面净资产

经评估净资产总额

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所得税额(万元)

1

亚康环宇

徐江

1,700.00

3,595.56

4,634.11

4,820.27

1,895.56

378.75

2

古桂林

200

423.01

223.01

44.56

3

曹伟

100

211.5

111.5

22.28

4

上海倚康

徐江

240

226.68

245.85

283.35

-13.32

-

5

吴晓帆

60

56.67

-3.33

-

大力税手注: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江,吴晓帆为公司副总经理、子公司上海倚康总经理。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21-01-02】详细披露如下:

3、换股合并同一控制下上海倚康100%股权

(1)上海倚康基本情况

上海倚康成立于2014年9月,本次合并前,上海倚康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0万元,徐江认缴注册资本1,600.00万元,占比80%;吴晓帆认缴注册资本400.00万元,占比20%。

(2)履行的程序

2016年11月18日,亚康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徐江、吴晓帆分别以其持有的上海倚康股权对亚康有限进行增资。2016年11月9日,上海倚康召开股东会,同意上述事项。2016年12月1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对上述变更事项准予变更登记,并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63124944W)。

(3)定价依据

根据大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6]第1-01817号),截至2016年8月31日,上海倚康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为245.85万元。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16]第1595号),以2016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上海倚康经评估的净资产为283.35万元。

根据大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6]第1-01819号),截至2016年8月31日,亚康有限经审计合并账面净资产为4,634.11万元。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16]第1597号),以2016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亚康有限评估的净资产为4,820.27万元。

(4)本次合并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次合并前后双方均受直接股东徐江的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次合并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4、合并前后股权变动及税务情况

合并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blob.png

重组造成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blob.png

根据2017年1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备案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表”,本次资产重组中,徐江因股权置换涉及个人所得税金额378.75万元、古桂林因股权置换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金额44.56万元、曹伟因股权置换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金额22.28万元。2019年7月3日,徐江已缴纳税款378.75万元,古桂林已缴纳税款44.56万元、曹伟已缴纳税款22.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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