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乐达(300696.SZ)于2021年1月8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近日被成都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认定,需补缴2011年、2012年和2014年税款共计405.59万元及591.24万元滞纳金,针对稽查结果,税务稽查部门出具了《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成税三稽税不罚【2020】1号)。“其中2011年254.38万元、2012年103.83万元、2014年43.37万元以及教育附加4.01万元。公司已完成上述合计405.78万元税款及591.24万元滞纳金的缴纳。”

《爱乐达: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2021-01-08】详细披露如下: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成税三稽处[2020]432号),税务稽查部门认定公司需补缴2011年、2012年和2014年税款,其中2011年254.38万元、2012年103.83万元、2014年43.37万元以及教育附加4.01万元。公司已完成上述合计405.78万元税款及591.24万元滞纳金的缴纳。针对稽查结果,税务稽查部门出具了《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成税三稽税不罚【2020】1号)。

为了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股份改制前出具的相关承诺,承担上述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并已向公司支付前述款项。

二、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1、上述补缴税款和滞纳金事项,预计将影响2020年度净利润约997万元;同时收到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关款项将增加2020年末资本公积约997万元,对2020年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具体金额以公司年报审计结果为准。

2、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