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佳医药(838641.OC)于2020年10月14日发布公告,披露合佳医药(曾用名“石家庄合佳保健品有限公司”)曾于2013年12月与黑龙江尚志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约定合佳医药用三年内的税收地方留成,抵偿子公司国药百达(公司子公司,现名称变更为“哈尔滨合佳制药有限公司”,曾用名“国药集团百达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国药百达”或“哈尔滨合佳”)应付尚志管委会10,014,576.60元欠款。遂于2019年7月31日,双方重新签订还款协议、将原协议三年税收地方留成延长至2019年7月。截止2019年末,子公司哈尔滨合佳已将剩余欠款全部偿还。“2019年7月31日黑龙江尚志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哈尔滨合佳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合佳”)签订《还款协议书》(编号:sz201901)就双方在2013年12月签订的《投资协议书》约定的:“用税收地方留成抵偿国药百达欠款,余额部分用现金一次偿还”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因考虑河北合佳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续投资并一再加大投资金额,同时哈尔滨合佳制药有限公司2015-2017年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要求,准备及通过了新版GMP认证,故将原协议三年税收地方留成延长至2019年7月。目前,哈尔滨合佳已具备一定盈利能力,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哈尔滨合佳)同意将剩余欠款一次性偿付给甲方(尚志市管委会)”,截至2019年末,哈尔滨合佳已将剩余欠款全部偿还。……”

附:《838641 合佳医药[定期报告]合佳医药: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2020-10-14】详细披露如下:

(三十一)其他非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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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黑龙江尚志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石家庄合佳保健品有限公司(本公司曾用名)于2013年12月签订《投资协议书》,规定石家庄合佳保健品有限公司同意用三年内的税收地方留成,抵偿国药集团百达制药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哈尔滨合佳制药有限公司曾用名,以下简称“国药百达”)应付黑龙江尚志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0,014,576.60元欠款。

2019年7月31日黑龙江尚志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哈尔滨合佳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合佳”)签订《还款协议书》(编号:sz201901)就双方在2013年12月签订的《投资协议书》约定的:“用税收地方留成抵偿国药百达欠款,余额部分用现金一次偿还”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因考虑河北合佳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续投资并一再加大投资金额,同时哈尔滨合佳制药有限公司2015-2017年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要求,准备及通过了新版GMP认证,故将原协议三年税收地方留成延长至2019年7月。目前,哈尔滨合佳已具备一定盈利能力,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哈尔滨合佳)同意将剩余欠款一次性偿付给甲方(尚志市管委会)”,截至2019年末,哈尔滨合佳已将剩余欠款全部偿还。

附《838641合佳医药[定期报告]合佳医药:2018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2020-10-14》详细披露如下:

(二十九)其他非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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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黑龙江尚志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石家庄合佳保健品有限公司(本公司曾用名)于2013年12月签订《投资协议书》,规定石家庄合佳保健品有限公司同意用三年内的税收地方留成,抵偿国药集团百达制药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哈尔滨合佳制药有限公司曾用名,以下简称“国药百达”)应付黑龙江尚志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0,014,576.60元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