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翼科技(002369.SZ)于2020年10月14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曾于2020年9月9日被深圳证监局以“收入成本核算不规范”和“政府补助财务处理不正确”为由、出具监管决定书,责令公司改正。公司遂对该等问题作为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披露原因。

1)、针对收入成本核算不规范问题。公司称,由于从事智能手环、手表业务代加工业务,由客户提供物料,公司提供加工服务,客户出于价格保护,未能提供其物料价格,公司需与客户核对数量、损耗原因及责任归属后方能最终确定公司需支付的客供物料损耗金额。上述原因造成公司2017年度营业成本417.54万元跨期至2018年度确认。

2)、针对政府补助财务处理不正确。根据准则,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公司递延收益采用相关资产的总折旧年限摊销,导致2017年度-2019年度分别少计其他收益:31.78万元、35.19万元、24.27万元。

《卓翼科技 002369关于前期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2020.10.14】详细披露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于 2020年9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56 号),该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卓翼科技公司“收入成本核算不规范”和“政府补助财务处理不正确”。

公司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成立专项小组开展全面自查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受影响的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收入成本核算不规范

公司智能手环、手表业务代加工业务,由客户提供物料,公司提供加工服务,客户出于价格保护,未能提供其物料价格,公司需与客户核对数量、损耗原因及责任归属后方能最终确定公司需支付的客供物料损耗金额。上述原因造成公司2017年度营业成本417.54万元跨期至2018年度确认。

公司的智能手机代加工业务,在核算与客户之间产生的超额客供材料损耗赔偿时,按月预估损耗金额计提主营业务成本,次月结算时按照实际损耗金额作为销售折让冲减当期收入,同时冲减相同金额的主营业务成本,同时等金额冲减收入成本后,最终对利润的影响金额实际为暂估成本的金额。以上账务处理导致2019年度少计营业成本3.46万元。

公司的部分移动电源业务为代采加工模式,即客户指定供应商及采购价格,公司实际采购价格超客户指定价的,超出部分客户给予补偿。因2018年电子市场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将求偿清单发送客户,直至2019年才与客户最终确认补偿金额。该事项造成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156.03万元跨期至2019年度确认。

公司2018年移动电源及智能摄像产品的“研发+生产”业务按订单开立研发工单,并将生产领料及其他相关费用计入“研发费用”,未按工单核算产品成本,后因该业务实质为产品试产费,将研发工单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全额调整至主营业务成本,研发订单中部分产品于2019年才实现销售。该事项造成公司2019年度营业成本267.07万元在2018年度提前确认。

2、政府补助财务处理不正确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八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公司递延收益采用相关资产的总折旧年限摊销,导致2017年度-2019年度分别少计其他收益:31.78万元、35.19万元、24.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