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税务持续深入推行“三项制度”

中国税务报 10-12

作为法治建设的重点环节,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聚焦执法源头、过程及结果三个关键环节,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的带动作用。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召开“三项制度”持续深化推进会,集中展示了深圳税务在增强执法透明性、规范性和合法性方面取得的良好成效,总结并部署深化工作,持续为全市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贡献税务力量。

执法公示“沉浸式”

南山区税务局是深圳税务落实“三项制度”的示范单位之一,该局打造的办税服务厅执法公示“样板间”是全市税务系统11个示范项目之一。

走进南山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执法公示专栏呈现出许多不一样的元素。在传统公示方式的基础上,该局引进扫码查询、智能查询等新元素,将执法公示融入办税各环节,形成集“点一点”“看一看”“扫一扫”“查一查”“划一划”为一体的“沉浸式”公示模式。不少纳税人明显感觉到,“沉浸式”公示模式使办税服务厅的公示信息比以前更集中、更规范,获取的途径也更多样。

“除了随时可以通过执法公示平台查询外,还可以通过‘扫一扫’查询、收藏执法信息,以后可以随时阅读。”深圳筑梦互联网财税有限公司办税人员胡为涛为该局执法公示工作点赞。

据统计,深圳税务通过公示平台已发布执法公示信息87262条,公示准确率达到100%,执法权力运行更加阳光透明,纳税人监督更加有力全面。

执法记录“嵌入式”

“三项制度”的推行不仅方便了纳税人,更是一场刀刃向内的改革,进一步规范了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对容易引发争议的环节要进行音像记录。

“税务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的是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让执法权以‘看得见’的形式规范运行。”深圳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丁浩说。

在音像记录推行初期,不少执法人员并不适应,难免有不熟悉执法记录的复杂操作、主观上认为记录是额外工作负担等情况。随着执法记录的深入推进,深圳税务依托信息化手段,将41项必拍要素、22项选拍要素嵌入新开发的执法音像记录手机APP,实现边记录边提示边学习,全面提高了执法音像记录的质效。

同时,深圳税务创建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执法音像记录云传输,将分散储存于金税三期、入户执法等系统的记录进行数字化归档管理和分析调用。

“有了‘嵌入式’的执法音像记录APP,不仅操作简单易学,而且用起来十分方便高效。”宝安区税务局法制科干部高传杰表示。

此外,深圳税务还开展示范项目创建,制作多种执法场景教学示范片,使执法人员通过直观、形象的观影培训迅速掌握执法记录技能。

据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以来,深圳税务执法规范度和纳税人满意度实现双提升,纳税服务投诉量下降明显。

法制审核“要素式”

税收执法行为要公开、规范,更要守住法律底线。目前,深圳税务通过落实审核主体、确定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和细化审核程序,让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如龙岗区税务局以大额征收(土地增值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为示范项目,一年以来,落实土地增值税法制审核涉及税款53.84亿元,调增税款7323.81万元,调减税款1476.33万元,确保了依法征收。

经过多年努力和探索,深圳税务法制审核工作成效逐步体现。作为执法“纠正器”,审核纠错率达8.8%;作为执法“防火墙”,从源头上堵塞执法漏洞;作为人才“孵化器”,已组建186人的法制审核队伍。

“我们对法制审核实行繁简分流,类型化案件提炼审核要素,进行清单化审理,对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预先审核、事先把关,确保公正执法的同时又不影响执法效率。”龙岗区税务局副局长姚志勇说。

“目前,深圳税务已建立起以上下贯通的组织体系、规范完备的制度体系、便捷高效的信息体系、标杆引领的示范体系、结构优化的人才体系为框架的‘三项制度’全面推行体系。”深圳市税务局二级巡视员杨龙表示,“下一步,深圳税务将逐步实现执法权力更加公开透明、执法程序更加严谨科学、执法决定更加合法公正的新常态,从而更好体现‘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

作者:林媛 谢静宜 本报记者 陈俊峰 邹国金

来源: 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