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上市公司董事长被控用1067万定金诱骗转让股权,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抓获,庭审逾一年未宣判

原创 源点新闻深度 2020-09-25 10:58:15

福建一名上市公司董事长,被指控以支付1067万元定金方式诱骗转让股权,“套走”四川一座价值数亿元的锂矿。报警后,该董事长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抓获,庭审逾一年至今未宣判。日前,被骗者发帖曝出事件前因后果,希望法院依法判决,归还属于他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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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

该曝料人叫李剑南,今年55岁,福建宁德人,1994年开始做实体企业,他称自己大半辈子辛苦积攒的血汗钱,如今荡然无存,还欠下巨额债务。

言及此事的来龙去脉时,他崩溃大哭。

他回忆说,2006年四川成都西博会招商期间,他和其它股东获知阿坝州有一个锂矿项目,对接签约成功后,他们投资该矿并成立阿坝州闽锋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锋锂业)。

2008年,该公司厂房机器初具规模,正准备营运时,突然遭遇“5.12”汶川大地震,损失惨重。后来,他们被迫又卖掉福建的实体产业,多方筹集资金再投入闽锋锂业。

李剑南告诉记者,公司经营过程中一名姓许的福建老乡闯入他们的世界。

许某今年40岁,福建莆田人,其父是上市公司众和股份董事长,后来他从父亲手中接过接力棒,成为众和股份董事长。

李剑南说,“2013年底,许某建议我,将我持有的33.19%的闽锋锂业股权转让给他。”经过多次商谈后,双方以2.945亿元成交,当草拟合同时,许某称以厦门国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石公司)名义签合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叫陈建山。

李剑南称,当时许某说厦门国石公司是他自己控制的,只是自己不方便出面签字,“加之以前我们之间也有过合作,双方非常信任,于是我同意签字。”

2014年3月27日,国石公司支付了1067万元定金,李剑南等人在四川阿坝州汶川县如约将股份全部转让给了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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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设备

然而,李剑南有所不知的是,股权过户后,国石公司将它转给了一家喀什黄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公司),该公司法人代表也是陈建山。

“同年6月27日,第一笔款的支付时间到了,但我们没有收到。”李剑南称,此后他们甚至以发函等方式讨要转让款,一直未果。

眼看时间一天天过去了,李剑南还是没有收到转让款,他心急如焚,感到情况有些不妙。

李剑南伤心地回忆说,2015年5月的一天,他又去找许某讨要股权款,那天许某告诉他,他们之间没有发生过交易,让他去找国石公司的陈建山要钱。

“当时我好难过,情绪崩溃失声痛哭。”李剑南哽咽着说,他那份股权包含着上百名小股东,他感到无颜面对他们,“以前我完全是基于对许的信任,没想到他居然在骗我。”

记者检索发现,众和股份的一份公告曾显示,事后喀什公司以5.576亿元的股权交易额溢价给了他们。

李剑南称,当时自知被骗就向四川阿坝州马尔康市公安局报案,称遭陈建山合同诈骗,2015年12月底马尔康警方决定立案侦查。

陈建山,何许人?

2017年1月20日,陈建山被警方抓获归案,后来被取保候审。

记者从李剑南律师处了解到,陈建山是福建莆田市秀屿区人,他在当地东庄镇经营着一家五金店,他说自己没有开过公司,从没去过四川,不清楚国石公司在四川阿坝州汶川县完成股权变更的情况。

陈建山说,许某父亲找他借用过身份证,然后让他在一些材料上签字,有时派人把材料直接送到他店里,“我看都没有看便直接签字,对于那些公司究竟是如何成立的,我不知道,我根本不认识李剑南等人。”

他说,从第一次被借用身份证后,他曾收到许家给的一张银行卡,身份证每被使用一次,他就会收到1870元好处费。

记者采访得知,2017年3月初,许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刑拘。

李剑南的律师说,许某被抓获后称,2013年初众和股份本想将李剑南等人剩余股权买来经营,但因没有那么多资金就放弃收购想法,2013年年底,李剑南等人找到陈建山协商股权转让的事,后来他们之间达成由陈建山的国石公司收购李等人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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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石

那么,如此大额的合同,当初李剑南为何会与一个素未谋面的公司签订合同呢?

李剑南对记者介绍说,2008年地震后,由于公司基建投资较大资金不足,2010年下半年他们开始计划融资。当时许某获知情况后,找到他等人有意要参与,双方谈好合作意向,许某拿出一家称系其个人掌控并刚成立的厦门帛石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帛石公司)签合同,该公司法人代表为陈建山。

2012年8月,帛石公司以增资及收购方式持有了闽锋锂业62.95%的股权,李剑南等人剩余33.19%的股权,余下部分系他人所有。同年9月,众和股份就向陈建山的帛石公司增资3.2亿,并取得67%的股份。

记者注意到,2018年2月8日,四川阿坝州检察院就许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向阿坝州法院提起公诉。该起诉书全面厘清了事情脉络:国石公司收购了李剑南等持有闽锋锂业33.19%股权,后来倒腾至喀什黄岩公司并高价卖给众和股份,许某以不承认和李剑南有过交易为由,拒绝支付李剑南等股权款。

2018年8月,四川阿坝州中院在汶川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来又于2019年4月18日再次开庭审理,李剑南等股东以及律师全程旁听了庭审。

一名曾听过庭审的人士告诉记者,许某的律师庭上辩护称,这是一起经济纠纷,根本不是合同诈骗,整个收购过程是众和股份的商业操作行为,是借用一些体外公司运作收购而已。

许某在法庭上坚称,当年是李剑南主动找到国石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建山达成交易的,至于他们之间是如何谈判的,他不清楚,他只知道交易金额和支付方式,“我和陈建山是老乡,父辈之间关系较好。”

许某说,他没有与李剑南做过生意,一直都在与陈建山做生意,国石公司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都是陈建山,该公司与他本人和众和股份没有任何关系,他否认与李剑南之间有过任何交易,并称和李剑南等人并不熟悉,没支付股权款是国石公司陈建山和李剑南等人之间有纠纷。

庭审时,检方拿出证据指证厦门国石、新疆喀什黄岩等公司都是许某个人实际掌控的公司。

法庭上也出示了搜出许某妹夫保管的国石公司等多家公司印章、营业执照和陈建山等人的私章。

李剑南的律师认为,许某骗取受害人李剑南与其实际控制的不具有履约能力的国石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故意制造法律上的合同交易主体与实际受让主体不一致的表象,利用国石公司的收购行为作掩护,尔后将国石公司股份无偿转让给在法律上对被告人无任何约束的实际控制的另一家公司,将处分受害人股权所得用于归还个人借款,意图达到既实际占有股份又逃避法律责任的目的,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受害人财产的故意,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许某为掩饰犯罪所得利用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取得李剑南33.19%股份,不具有合法性,应当追缴后返还给李剑南等受害人。”

记者采访获悉,阿坝州中院开庭至今已逾一年,但一直没有宣判。记者拨通办案法官电话后,问及未宣判原因和宣判时间时,她不愿意说,随即挂断电话。

李剑南称,希望法院依法对许某进行判决,归还原本就属于自己的那份股权,“他以金蝉脱壳方式骗走我们的血汗钱,并谋取巨大利益,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扰乱了当地的营商环境,希望他的行为能受到惩罚。”

西南商报源点新闻记者报道

大力税手附:股权转让背景

1)、众和股份收购锂矿背景。

根据2012年9月20日众和股份发布的《众和股份 002070拟增资及受让厦门市帛石贸易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所涉及的阿坝州闽锋锂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书》,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及受让厦门市帛石贸易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阿坝州闽锋锂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2 年 06 月 30 日,阿坝州闽锋锂业有限公司评估后全部股东权益 68,416.06 万元,增值 53,258.39 万元,增值率为351.36%。

标的企业状况

1.企业名称:阿坝州闽锋锂业有限公司

2.住所:汶川县百花乡瓦窑村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李剑南

4.实收资本:壹亿伍仟零玖拾陆万肆仟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号:513200000000242

7.经营范围:氢氧化锂、碳酸锂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的氢氧化锂、碳酸锂的出口业务。……

股权转让时点,标的企业截止2011 年 12 月 20 日各股东出资及股权比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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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众和股份退市。

众和股份后于2019年7月9日发布《众和退 002070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的公告》,披露公司因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触及退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