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股份(605198.SH)于2020年9月4日发布招股书附录,披露礼泉安德2016年被礼泉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依据征管法第六十四条、所得税法第八条、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应补缴的增值税27,609.41元处0.5倍罚款合计13,804.72元,对税前多列支行为罚款4,000元。

《安德股份605198德利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附录》【2020.9.4】详细披露如下:

2、税务处罚

(1)2016年9月19日,永济市地方税务局城北税务所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永地税简罚[2016]186号),对永济安德利未按规定期限进行纳税申报的行为处以50元罚款。

根据本所律师于2018年7月9日对永济市地方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员的访谈以及2018年12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永济市税务局城北税务分局2出具的书面证明,该次处罚不属于重大处罚,永济安德利已在责令改正期内积极改正并交纳罚款。

(2)2016年11月23日,礼泉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礼地税稽罚[2016]3号),对礼泉安德利少申报缴纳的印花税8,152.80元、房产税64,530.57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处以少缴纳税款50%的罚款合计36,341.69元。

2017年10月19日,礼泉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出具《证明》,确认礼泉安德利已按期足额缴纳了罚款,其受到的相关行政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相关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3)2016年,礼泉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礼泉国税税稽罚[2016]10005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礼泉安德利应补缴的增值税27,609.41元处0.5倍罚款合计13,804.72元,对税前多列支行为罚款4,000元。

2017年10月20日,礼泉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出具《证明》,确认礼泉安德利已按期足额缴纳了罚款,其受到的相关行政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相关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