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税务】藏政发[2014]51号文及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操作指引,是否还有效?留言时间:2020-08-31

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1338a0f1462a43428bbfe003ee67df4c

我司于2014年6月注册成立,根据藏政发[2014]51号文,第三条 西藏自治区的企业统一执行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企业所得税15%的税率,以及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操作指引,第二条 税率适用 对2018年1月1日前已设立的老企业,按照《实施办法》政策,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15%税率到2020年,请问以上政策是否还有效,我司到2020年12月31日止是否仍可依照上述政策适用15%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西藏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果您的企业符合查账征收的企业,那么您可以根据查找到的上述政策来享受相关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