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禧科技(300221)于2019年12月4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兴科电子原股东胡恩赐、许黎明、高炳义对赌业绩补偿款、现金合计112,550,462.76元,此前公司曾于2019年9月26日发布公告,披露针对往期收购该子公司、随后对赌失败、导致注销原股东补偿的股票事宜,向税局提出了退税(112,550,463.36)申请,根据前后公告判断,公司就股票注销事项成功办理了退税。事项梳理如下:

1)、于2019年6月14日完成回购注销对赌涉及原股东补偿的股票。

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完成回购注销胡恩赐、许黎明、高炳义的股份共计52,251,840股(562,752,316.80元),胡恩赐、许黎明、高炳义其股份补偿义务已完成。

2)、2019年7月向东莞市税务局申请退税。

公司于2019年7月向东莞市国税局提交了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根据兴科电子科技原股东胡恩赐、许黎明、高炳义补偿的股票申请退税112,550,463.36元(其中许黎明和高炳义二人合计申请退税金额为44,675,838.29元),若上述个人所得税得以退回,兴科电子科技原股东胡恩赐、许黎明、高炳义的该部分退税可冲抵其业绩补偿款现金补偿部分金额。

3)、2019年12月4日收到该项退税(根据公告相关数据吻合判断成功办理了退税)。

2019年12月4日,公司收到胡恩赐、许黎明、高炳义现金补偿款合计112,550,462.76元,其中胡恩赐的现金补偿款为67,874,624.87元,许黎明的现金补偿款金额为24,802,239.26元,高炳义的现金补偿款金额为19,873,598.63元。

大力税手注:

1)子公司收购及处置背景。2014年、2017年银禧科技合计斥资11.35亿收购兴科电子100%股权。公司于2014年通过增资5070万元获得兴科电子科技33.80%股权,于2017年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方式作价108,500万元收购兴科电子科技剩余66.20%股权。

2019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兴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拟将所持有兴科电子100%股权作价950万元转让给蒋宝坤

2)对赌承诺及完成情况兴科电子科技2016年度至2018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609.00万元,未完成7.3亿元的业绩承诺胡恩赐、陈智勇、许黎明、高炳义四人业绩承诺完成率0%。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胡恩赐、陈智勇、许黎明、高炳义四人需对申请人进行业绩补偿,即需要对申请人进行股份和现金补偿,并退还已取得的分红款。

《银禧科技300221关于收到兴科电子科技原股东部分业绩补偿款的公告》【2019.12.4】详细披露如下:

近日,公司收到胡恩赐、许黎明、高炳义现金补偿款合计112,550,462.76元,其中胡恩赐的现金补偿款为67,874,624.87元,许黎明的现金补偿款金额为24,802,239.26元,高炳义的现金补偿款金额为19,873,598.63元。关于胡恩赐、许黎明、高炳义业绩补偿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业绩补偿概况

2016年6月,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银禧科技”)与兴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兴科电子科技”)原股东许黎明、高炳义签订了《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认购方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以下称“《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由于兴科电子科技2016年度至2018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609.00万元,而2016年度至2018年度兴科电子科技累计承诺业绩为73,000.00万元,兴科电子科技业绩承诺完成率为0%。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许黎明、高炳义需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即对公司进行股份及现金补偿并退还已从公司取得的分红款),具体补偿方案详见公司对外公告的《关于兴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相关承诺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

胡恩赐、许黎明、高炳义应支付的业绩补偿以及应退回分红款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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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胡恩赐、许黎明、高炳义业绩补偿履行情况

1.股份补偿履行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完成回购注销胡恩赐、许黎明、高炳义的股份共计52,251,840股(562,752,316.80元),胡恩赐、许黎明、高炳义其股份补偿义务已完成。

2.现金补偿履行情况

(1)2019年9月26日,许黎明、高炳义已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款合计6,235,120.79元,其中许黎明支付的现金补偿款金额为3,461,491.94元;高炳义支付的现金补偿款金额为2,773,628.85元。

(2)2019年12月4日,公司收到胡恩赐、许黎明、高炳义现金补偿款合计112,550,462.76元,其中胡恩赐的现金补偿款为67,874,624.87元,许黎明的现金补偿款金额为24,802,239.26元,高炳义的现金补偿款金额为19,873,598.63元。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胡恩赐、许黎明、高炳义剩余尚需补偿的现金金额及应退回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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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恩赐、许黎明、高炳义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将持续督促胡恩赐、许黎明、高炳义切实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4日

《银禧科技300221关于收到兴科电子科技原股东部分业绩补偿款的公告》【2019.9.26】详细披露如下:

2.现金补偿履行情况

截至2019年9月26日,许黎明、高炳义已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款合计6,235,120.79元,其中许黎明支付的现金补偿款金额为3,461,491.94元;高炳义支付的现金补偿款金额为2,773,628.85元。

许黎明、高炳义剩余尚需补偿的现金金额及应退回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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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公司于2019年7月向东莞市税务局提交了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根据兴科电子科技原股东胡恩赐、许黎明、高炳义补偿的股票申请退税112,550,463.36元(其中许黎明和高炳义二人合计申请退税金额为44,675,838.29元),若上述个人所得税得以退回,兴科电子科技原股东胡恩赐、许黎明、高炳义的该部分退税可冲抵其业绩补偿款现金补偿部分金额。

许黎明尚需对公司进行的现金补偿以及退还的分红款合计64,338,912.02元,高炳义尚需对公司进行的现金补偿以及退还的分红款合计51,553,444.08元。

许黎明、高炳义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将持续督促许黎明、高炳义切实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