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除其他个人)转让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或者缴纳)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类型

销售不动产类型

预缴

申报

增值税发票

普通发票

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二手房交易)(不含房地产)

单位

应税项目

老项目(简易计税+非自建项目)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差额申报5%征收率,扣减预缴

自开

自开

老项目(简易计税+自建项目)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全额申报5%征收率,扣减预缴

老项目(一般计税+非自建项目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全额申报11%税率,扣减预缴

老项目(一般计税+自建项目)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新项目(一般计税+非自建项目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新项目(一般计税+自建项目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免税项目

房改成本价,标准价住房

所在地地税办理免税手续

免税申报

不得开具

个体工商户

应税项目

老项目(简易计税+非自建项目)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差额申报5%征收率,扣减预缴

自开

老项目(简易计税+自建项目)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全额申报5%征收率,扣减预缴

老项目(一般计税+非自建项目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全额申报11%税率,扣减预缴

老项目(一般计税+自建项目)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新项目(一般计税+非自建项目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新项目(一般计税+自建项目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2年以内的住房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全额申报5%征收率,扣减预缴

免税项目

自建自用住房、购买2年以上住房

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办理免税手续
  按上述对应情况换算含税价

免税申报
  按上述对应情况选择全额或者差额

不得开具

小规模纳税人(二手房交易)(不含房地产)

单位

应税项目

非自建项目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差额申报5%征收率,扣减预缴

自开

所在地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

自建项目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全额申报5%征收率,扣减预缴

免税项目

房改成本价,标准价住房

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办理免税手续
  按上述对应情况换算含税价

免税申报
  按上述对应情况选择全额或者差额

不得代开

个体工商户

应税项目

非自建项目(不含购买2年以上住房)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差额申报5%征收率,扣减预缴

所在地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

自建项目(不含住房)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全额申报5%征收率,扣减预缴

2年以内的住房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全额申报5%征收率,扣减预缴

免税项目

自建自用住房、购买2年以上住房

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办理免税手续
  按上述对应情况换算含税价

免税申报
  按上述对应情况选择全额或者差额

不得代开

其他个人(自然人)

应税项目

非自建项目(不含购买2年以上住房)

不预缴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所在地地税机关代开

自建项目(不含住房)

不预缴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2年以内的住房

不预缴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免税项目

自建自用住房、购买2年以上住房

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办理免税手续
  按上述对应情况换算含税价

免税申报
  按上述对应情况选择全额或者差额

所在地地税机关代开

不得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