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补贴个税扣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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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税务

【内蒙古税务】取暖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留言时间:2020-11-10

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8eda37a5c9be4dcc83e924ea3a891df1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标准发放的取暖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第十一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因此,取暖费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也不属于免税福利费,应当全额并入工资薪金收入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陕西税务

【陕西税务】取暖费 2020-04-26 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3615060de8d84f8b89de60b544f52359

在网上看到有的地区对于取暖补贴是免于缴纳个税的,想咨询一下陕西有没有这个相关优惠?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一、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二、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同时,陕西目前没有取暖补贴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文件,因此,取暖补贴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免税范围,需要并入当月工资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标注:没有取暖补贴免税文件,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免税范围,需要并入当月工资所得计征个税。

黑龙江税务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职工个人取得冬季取暖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黑地税函[2006]52号(已失效)

绥化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明确企业发放职工冬季取暖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请示》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职工个人取得的冬季取暖补贴,以工资形式发放的,应全额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以实报实销形式发放的,每人每年不超过3000元的,可不作为个人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000元的,就超过部分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标注:3000元标准内免征。

青海

青海省人事厅、青海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工冬季取暖费补助标准的通知

青人薪字[2004]319号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人事局、财政局,省级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快后勤物业社会化管理进程,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减轻职工负担,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从2004年10月1日起将职工冬季取暖费补助标准在青人薪字[2003]308号文件标准基础上人均再提高200元,调整后的标准为:乐都、民和 580元/年西宁地区(含大通、湟中、湟源)、平安、互助 600元/年循化、贵德 658元/年尖扎 687元/年化隆   702元/年门源、海晏 731元/年同仁、祁连、共和、贵南、都兰、乌兰、德令哈、格尔木 833元/年刚察、河南、泽库、同德、兴海、天峻、大柴旦、冷湖 892元/年茫崖 1009元/年玉树、称多、囊谦、杂多、玛沁、玛多、达日、甘德、久治、班玛 1082元/年治多、曲麻莱、唐古拉地区 1155元/年中央驻青单位可参照执行。取暖费发放办法、财政补助范围等仍按青人薪字[2003]21号文件规定执行。省财政厅对州(地、市)的补助办法另行下文。

青海省人事厅青海省财政厅   二OO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宁夏税务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区企业职工取暖费有关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宁财﹝税﹞发﹝2008﹞1318号 2008.11.17

各市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有关市县国家税务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提高,自治区决定调整我区企业职工取暖费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现将调整标准通知如下:对我区企业实际发放给职工的取暖费补贴在3000元以内的(不分级别),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应并入当月个人工薪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单位给职工住宅免费(或低于当地取暖费50%)供暖,同时又发放取暖费补贴的,应并入当月个人工薪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原由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制发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标准(宁地税发[2005]193号)同时废止

标注:取暖费补贴在3000元以内的(不分级别),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河北税务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暖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8]236号 2008.12.9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单位公务员工资改革后,取暖补贴的发放标准发生了变化,为便于执行,现将有关政策明确如下:一、取暖补贴实行“明补”后,个人从单位取得的取暖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按下列原则执行:(一)公务员工资改革已到位的驻石(石家庄市区,下同)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按照《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事厅关于驻石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取暖补贴发放问题的通知》(冀财预[2008]86号)规定的标准(即一个取暖期的取暖补贴计发标准为:本人10月份当月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生活补贴、工作津贴之和)取得的取暖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分摊到取暖期所属月份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非驻石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得的取暖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分摊到取暖期所属月份计征个人所得税。(三)各类企业职工取得的取暖补贴按以下原则执行:1.当地政府对企业的取暖补贴发放标准有具体规定的,按政府规定执行;没有具体标准的可参照当地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取暖补贴标准执行,但企业职工取得取暖补贴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3500元,在标准内据实扣除。2.企业职工取得的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或超过3500元最高限额的取暖补贴,分摊到取暖期所属月份计征个人所得税。二、对取暖补贴仍然实行“暗补”的企业或企业职工不需要负担取暖费的,企业职工取得的取暖补贴收入应在发放月并入其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标注:职工取得取暖补贴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3500元,在标准内据实扣除。

大连税务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供暖价格的通知

大政发[2010]48号

一、居民住宅供暖价格由现行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23元调整为28元;非居民住宅供暖价格继续按每平方米33元执行。上述价格中,每平方米含保险费0.20元,由供暖企业负责投保,供暖企业不得将该项资金挪用。

二、居民住宅与非居民住宅供暖的界定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房屋使用性质为准。

防暑降温费、交通补贴和退休人员采暖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大连地税局     2010-08-17

居民住宅供暖价格每平方米28元;非居民住宅供暖价格每平方米33元。

标准以内不征。

标注:标准以内不征。

山西税务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职工冬季取暖补贴等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所发(1997)30号(已失效)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分局: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6)67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职工冬季取暖补贴等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根据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就我省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等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发放的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按照国家规定的我省各地职工冬季取暖期计算,其实际支付额在不超过职工冬季取暖期每人每月20元以内予以税前扣除。

标注:文件已失效、标准内不征。

辽宁税务

【辽宁税务】取暖费发票开具 留言时间:2020-10-22

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b84d52d3bd814458b470b1fb0fd3659a

热用户工作单位报销取暖费,取暖费发票抬头写单位名称还是热用户个人名称? 

辽宁省税务局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如果您是辽宁省(除大连市)纳税人,“购买方名称”填写个人,企业名称在备注栏注明。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发〔2002〕4号)

一、 关于个人取得的采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个人领取的采暖费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费随职工工资发放方案》的通知

辽建发〔2005〕42号

五、采暖费的管理

1.职工的采暖费,按其所在地省辖市政府制定的采暖费标准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标准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2.享受采暖费随工资发放的人员,职务(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的职务,以及工人技术等级)和工资标准发生变化时,重新计算采暖补贴数额,从变化的当月起执行新的补贴标准。

标注:标准内部分免征,超过标准部分征收。

北京税务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个〔2002〕568号:

六、对个人在取暖季按标准取得煤炭取暖“煤火费补贴”免予征税,超过标准发放的部分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纳税。

标注:依据京财行[2003]2082号《北京市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规定:北京市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自采暖补贴基本补贴为每个采暖季每名职工470元。

北京地税:单位报销的取暖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http://www.dlsstax.com/index.php?m=Index&c=Content&a=index&cid=68&aid=7847

答:相关文件中没有关于取暖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因此企业为员工发放取暖补贴及报销取暖费需合并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计算缴纳税款

标注:对于有的单位报销的这种费用,有的还是提供了各家的取暖费发票,这些发票有的还是公司的抬头,你说这如何办呢?小编认为这个发票就是个衣服,人家地税说得清楚,不管是发现金还是报销,企业所得税你们作福利费就算了,个人所得税就算为个人所得了。

吉林

关于印发《吉林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费补贴发放方案》的通知

吉建办〔2006〕65号

三、采暖费补贴发放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一)采暖费补贴发放的计算方法

[住房面积标准(平方米)×热价标准(元)/平方米×补贴系数]÷12=月补贴额(元)

热价标准按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价格标准执行。

补贴系数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职工收入水平、采暖期限、企业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离休职工补贴系数应高于在职和退休职工。

……

(三)采暖费补贴发放的形式

按采暖费补贴数额,以货币形式按月发给职工个人。

标注:标准内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