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601658.SH)于2019年11月6日发布公告,披露此次首次公开发行、预计拟募集资金总额2,844,6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2,800,055万元(未考虑本次A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下),承销费及保荐费40,255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2,099万元,律师费用472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712万元,发行手续费用397万元(以上费用均不含对应的增值税),印花税700万元。印花税按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增加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0.025%确定

大力税手注:

财税[2018]50号: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601658 邮储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019.11.6】详细披露如下: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9900005091&stockCode=601658&announcementId=1207068615&announcementTime=2019-11-06

11.承销方式:采取由主承销商牵头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的股票

12.预计募集资金总额:2,844,6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2,800,055万元(未考虑本次A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下);预计募集资金总额:3,271,39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3,220,598万元(全额行使本次A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下)

13.发行费用概算:在未考虑本次A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下,本次发行费用总额约为44,635万元,其中:承销费及保荐费40,255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2,099万元,律师费用472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712万元,发行手续费用397万元(以上费用均不含对应的增值税);印花税700万元。若行使本次A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额外增加的承销费根据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增加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1.50%确定(含税),额外增加的审计及验资费用17万元(不含对应的增值税),额外增加的印花税按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增加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0.025%确定。若全额行使本次A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则本次发行费用总额约为50,796万元,其中:承销费及保荐费46,293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2,116万元,律师费用472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712万元,发行手续费用397万元(以上费用均不含对应的增值税);印花税805万元

14.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行本次发行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邮证券的股东邮政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中邮证券90.54%的股权)为本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行5,584,793.38万股内资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68.92%;本行本次发行独家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瑞银(持有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1.00%的股权)持有本行66,545.56万股H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0.82%。

除以上情形外,本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