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牵出涉税案 兄弟企业“事儿”不少

2019年11月05日 版次:06        作者:冯德利 琚小东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与公安经侦部门协作,破获一起涉黑团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案件共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8份、普通发票1份,涉案金额1258万元,税务机关依法对涉案企业作出补缴税款及罚款合计2534万元的处理决定。目前,池州市贵池区检察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18项罪名,对涉案违法人员陈某青、陈某武等30人提请公诉。

据专案组有关人员介绍,自上世纪90年代起,陈某青、陈某武兄弟二人即开始通过一些非法手段敛财。2012年和2014年,二人注册成立池州Z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和石台县X矿业有限公司,两户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2018年,池州市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按照群众举报等线索对陈氏兄弟涉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进行调查。在此过程中,根据公安经侦部门传递的涉税线索,池州市税务机关稽查部门抽调人员与警方组成专案组,对以陈某青为法定代表人的Z商品混凝土公司和石台县X矿业公司实施税收核查。

专案组克服种种困难,通过内查企业账目、经营资料,外调资金流和下游受票企业发现,两家公司不仅通过设立“账外账”的方式隐匿收入偷逃税款,而且专案组通过核查,还获得两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据资料2000余份,证实企业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非法获利近50万元。目前,税务部门已督促相关涉案企业补缴税款602万元,追缴入库税款316万元,并根据违法情节提请相关部门查扣了部分企业和涉案人员资产,冻结相关银行账户,以追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