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税务】公司去国外取得的收据,小票如何报销,国外无发票,此类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019-08-13 

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3a1d65f914644989bbc23c5687891031

安徽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